聪明反被聪明误!大智慧遭巨额索赔
记者 熊子恒
2016-08-05 15:54

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带来的股票大幅波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向大智慧提起了索赔。

大智慧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8月3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分别受理268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其中71名原告起诉公司,197名原告起诉公司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计要求索赔5215.85万元。

由于大智慧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由于财务造假,证监会此前给大智慧开出了60万的定格罚款,另外对董事长张长虹等人给予了警告和罚款。

对于这一决议结果,大智慧表示不服。在8月1日晚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材料,请求撤销证监会〔2016〕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受到证监会的调查,大智慧与湘财证券的重组计划在今年3月宣告流产,期间大智慧股价也出现较大波动,不少投资者因此而受到损失。

有律师提醒投资者,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曾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5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索赔损失,其中包括差额损失、佣金、税金、利息等。

编辑 波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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