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大鹏办事处化解医疗纠纷历史积案
深法宣 大鹏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司法所)
2021-04-07 15:39

为落实全国、省、市和新区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关心群众、关爱群众、服务群众意识。大鹏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将化解辖区涉诉涉访历史积案作为政法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突破口,让辖区群众真实感受到政法队伍的“温度、热度”。

一、飞来横祸、术后感染,医患矛盾顿起,维权路上艰难前行

2011年,当事人胡某发生车祸入住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治疗,术后出现伤口感染、骨折不能愈合等现象,胡某坚持认为是医院在手术过程中的不严谨操作导致术后恢复困难,院方则不同意这种说法,双方各执一词,医患矛盾凸起,医患关系紧张。2011年至2020年的十年中,历经几十次调解和数次法律诉讼,期间,胡某多次到医院“讨公道,要说法”,结果均未能达到预期目的。多年来,胡某医疗纠纷事件从普通的民事纠纷逐渐演变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力致化解、解决这宗医疗矛盾纠纷成为大鹏司法同仁们不懈努力追求的工作目标。

二、致情释法讲政策,践行为民办实事,教育整顿出成果

2021年3月,胡某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医院赔偿,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法官告知胡某以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全部赔偿请求,建议以庭外和解方式实现预期诉求,至此整个事件出现转机,大鹏办事处调委会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为弥合分歧,化解矛盾再做工作。

(一)主动约谈院方,沟通摸底破僵局。3月18日,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平安建设办主任吴文良同志在办事处1312会议室约谈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吴道深院长,以推进胡某与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医患涉法涉诉历史积案的化解。会上,文良同志与吴院长就胡某事件积极沟通并交换意见,同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求院方高度重视胡某医患纠纷事件,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尽快梳理和确定解决方案和办法。二是要求平安建设办会同布新社区加强与胡某沟通,掌握其日常动态,了解其诉求意愿,积极协助新区妇幼保健院做好纠纷调解、化解工作。

(二)实地走访探望胡某,送去温暖和解决方案。3月29日上午,大鹏办事处平安建设办会同布新社区实地走访探望胡某,平安建设办常务副主任罗起义同志与胡某进行亲切交流,询问最近身体状况如何,生活上遇到那些困难需要政府解决,在谈到与妇幼保健院的医患纠纷时,起义同志向胡某讲解党的政策和政府的法律法规,同时指出:一是要充分相信党和政府能够解决好他与医院的医患矛盾纠纷。二是要求胡某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表达自己诉求。三是鉴于胡某多次上诉,法院均未支持其诉讼请求,劝建胡某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赔偿诉求心理预期。四是将再次为胡某搭建与院方沟通的平台,为化解纠纷创造一切有利条件。

(三)再次走访医院,落实调解具体细节。3月29日下午,平安建设办常务副主任罗起义同志再次走访大鹏妇幼保健院,向院方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胡某医患纠纷事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如何应对胡某的有关诉求做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最后,院方同意在办事处的组织下,再次与胡某进行一次纠纷调解。

(四)搭平台,促和解,弥合分歧止纷争。3月31日,大鹏办事处调委会再次组织胡某与大鹏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进行调解,经过办事处有关领导之前多次的协调、约谈、走访、谈心后,双方最终弥合分歧,在此次调解会上达成一致意向,意向内容大致有三点:一是院方同意一次性支付15万元,作为胡某医疗事故的调解款项。二是胡某要全力配合龙岗法院后续的审理工作,直至由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三是双方在院方支付完相应款项后再无任何纠纷,胡某自愿不再就此事进行信访。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大鹏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司法所))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