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保护伞",福田出台了十六条措施

读特记者 秦小艳 通讯员 王列伟
2018-08-07 10:40
摘要

该十六条旨在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6日下午,福田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四届一次执委会(理事)会议举行,现场发布了福田区公安分局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十六条措施。该十六条旨在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这十六条措施,包括建立平安金融中心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基地(平安警务室金融风险培训中心)。以平安警务中心为载体,对辖区金融类公司实行“三级管控”机制,开展金融风险服务常态宣传工作;建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防范专班;以平安警务中心为平台,定期组织金融类公司的管理人员、投资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投资风险宣传。

措施提出,民营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因紧急商务活动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提供办证绿色通道急事急办服务。针对民营企业申请的公开事项,依法提供辖区有关情况,为投资决策、项目布局、经营发展提供参考;指导民营企业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此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处理因债务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厉打击针对企业负责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地方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创造公平公正生产经营环境。对民营企业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属于福田辖区的刑事、治安案件,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查。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

编辑 黄小菊

(作者:读特记者 秦小艳 通讯员 王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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