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境保护署(环保署)3日发布消息说,有关部门已将空调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包括桌上、手提及平板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显示器八类“受管制电器”纳入规管。“废电器计划”将于8月份开始全面实施,销售商须为消费者安排免费除旧回收服务。
消息说,香港每年产生约70,000公吨废电器电子产品,大部分会出口供重用或回收有用物料。然而,依赖出口处理本地产生的废电器电子产品,长远而言未必持续可行,因为随着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经济逐步发展,并收紧对废电器电子产品的进口管制,香港以外市场对二手产品的需求终会减少。正如在2013年5月发表的《香港资源循环蓝图 2013-2022》中所承诺,政府一直按着2010年进行公众咨询时收到社会大众的意见,筹备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藉此妥善处理香港的废电器电子产品。
消息指出,2018年8月1日起,受管制电器的供应商必须经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登记,方可分发受管制电器。已登记供应商亦须履行其他法定责任,包括向环保署呈交申报及缴付循环再造征费,以及在分发受管制电器时提供循环再造标签。2018年8月1日起,销售商必须备有经环保署批注的除旧服务方案,方可销售受管制电器。销售受管制电器时,如消费者欲弃置属相同类别的电器,销售商便须应消费者要求,按已获批注的方案安排免费除旧服务。销售商亦有责任向购买受管制电器的消费者提供循环再造标签,以及载有循环再造征费订明字句的收据。
据悉,2018年12月31日起,被弃置受管制电器处置管制、进出口管制及堆填区弃置禁令正式实施。届时,任何人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被弃置受管制电器,均须取得废物处置牌照;输入及输出被弃置受管制电器均须领有许可证。堆填区及其他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例如废物转运站)则不会再接收和处置被弃置受管制电器。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的主要规管措施包括:将空调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包括桌上、手提及平板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显示器八类“受管制电器”纳入规管。
受管制电器的制造商及进口商须向环境保护署登记为登记供应商,并为其于本身业务过程中分发的受管制电器缴付循环再造征费。销售商在本港销售受管制电器时,如消费者欲弃置属相同类别的旧电器,销售商便须应消费者要求安排免费除旧服务。这项服务除利便巿民处理需弃置的旧电器外,经收集的旧电器交到下游的循环再造商作妥善处理,更可转废为材,实践资源循环。除若干例外情况外,任何人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被弃置的受管制电器(电器废物),均须取得废物处置牌照。将电器废物输入及输出香港均须领有许可证。
堆填区及其他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例如废物转运站)不再接收和处置电器废物。
编辑 陈湛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