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特区政府将全面配合落实新修订的《基本法》
深圳特区报记者 啸洋
2021-03-30 22:47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0日下午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举行记者会。林郑月娥表示,我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坚定支持新修订的附件一和附件二,跟进做好公众解说、本地立法、安排选举三项工作。

林郑月娥(中)3月30日联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左)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右)在添马政府总部会见传媒。

林郑月娥说,今早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表决后,全票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建立了一套符合“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符合香港实际情况、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政治体制,我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坚定支持新修订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会全面配合有关落实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工作,跟进工作有以下三方面。第一是公众解说。这项工作至为重要,因为今次完善选举制度会影响香港未来在“一国两制”之下是否能够长治久安,特区政府是否能够聚焦经济、发展民生,这些都要有一个稳定的环境。随着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基本上已令香港社会恢复稳定,但要真正做到全面稳定和安全是需要在政治上、政权上都安全,这才是一个全面社会稳定的环境,让我们可以应对现时在经济下行时出现的各种挑战,亦可以让我们更加努力地回应市民对于民生诉求方面的意见。公众解说的工作会一直做下去,到我们提交本地修订条例草案,就更需要做公众的解说,特别是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的解说工作。

林郑月娥(中)3月30日联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左)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右)在添马政府总部会见传媒。

第二方面的跟进工作是本地立法。有别于去年制定实施的国家安全法,那是一部全国性的法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纳入附件三后在本地公布实施,同日,即2020年6月30日晚上,我签署了《宪报》以实施这条国家安全法,我们并没有为落实国家安全法而再需要做本地立法的工作。但选举一向都是由香港特区的本地选举法律来规定,有了新修订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我们需要做相应的本地立法工作,这项工作的时间表是非常紧凑的,我稍后会交代我们现时预计在何时可以将这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第三部分的工作是安排选举。未来将会有三场选举,包括选举委员会、立法会和行政长官的选举。有了经修订的本地选举法律,我们就要马上筹备这三场选举。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月30日在添马政府总部会见传媒。

林郑月娥指出,在本地立法工作方面,今次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大家可以看到它是写得非常具体,甚至是非常细致,相对于现时在《基本法》内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多了很多内容。一般来说,本地立法需要把这些在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具体内容本地法律化。大家留意到在附件一和附件二亦有一些地方是留待特区在本地选举法来处理,即是说它的内容仍未完全确定下来,要由我们来处理。我简单向大家说说在日后的本地修订条例草案。大家除了看到我们会全面准确地落实附件一和附件二所订明的具体内容外,我们亦会处理在附件一和附件二交予特别行政区进行本地立法的事项,分别有几方面。

第一方面是如何界定在选举委员会中有关界别分组的法定机构、谘询组织、相关团体和合资格团体的选民,从而令这些经界定的各式各样的机构可以循在附件一中所说的三种方式而成为选举委员会的委员。这三种方式分别是当然委员、提名委员和经选举产生的委员。

第二项在本地法律要做的工作就是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大家都很关心资审会的组成、运作,但这亦是在附件一和附件二没有具体说明,换句话说,亦是交予特别行政区在本地立法时要列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

第三方面是有关立法会地区直选的选区划分。经过了附件二的修订,由地区直接选举产生的立法会议员,将由35席减至20席,港九新界分为10个选区,每个选区有两个立法会议席,所以有一个选区划分的工作。

第四方面是一些具体的选举安排,例如提名、投票等等。我们会藉此机会处理早前社会已经讨论过,在上一次选举投票日出现的一些不太理想的地方,我们会藉此次修例去安排,例如为老人家或孕妇安排一些“关爱队”、利用电子派票方式来进行投票,这都是属于由本地法律来规定。

林郑月娥又说,现时看来时间表真的非常紧凑,我们在小册子里亦有跟大家交代这个时间表:我们的目标是争取在四月中提交条例草案予立法会审议,而现时距离四月中只有两星期。大家都记得(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在立法会说过,我们要修订的主体条例和附属法例有20多条,是一个非常繁重的工作,但我们都会全力以赴,争取在四月中,即两星期后,可以提交条例草案。正如早前我所说,它是一条综合的条例草案,就算我们改五部主体法律、其他的附属法例,我们也是放在一条条例草案,以方便立法会审议。

我们希望这条条例草案能够在5月底之前完成审议、三读通过,因为接下来有大量工作要做。假设条例在5月底通过,6月就会进行选民登记,因为经过了这次修订,有些选民基础改变了,需要重新进行选民登记,无论是针对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或立法会选举。现在的计划是在今年九月先进行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然后到今年12月就举行第七届立法会换届选举,明年3月举行行政长官选举。

(原标题《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召开记者会表示:特区政府将全面配合落实新修订的《基本法》 做好公众解说、本地立法、安排选举三项工作》)

编辑 张克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李怡天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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