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车1132辆拘留163人 深圳交警今天在全市严查这种车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实习生 黄思雨 文/图/视频
2018-08-01 22:38
摘要

市交警局8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BD-50”行动,严查涉摩涉电交通违法,其中重点查处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

市交警局8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BD-50”行动,严查涉摩涉电交通违法,其中重点查处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

7月31日11时30分许,龙华泗黎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从最左侧机动车道向右侧变道过程中与一辆小车相撞,电动三轮车骑乘人是一名男性环卫工人,事故发生后当场死亡。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摩限电等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圳交警将抽调各大队警力,于8月1日在全市设置近93个整治点,出动警力共计700余人次,开展“BD-50”区域联动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

上午10时许,记者在龙华多条道路上看到,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现象依然十分普遍,时常还有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肉包铁”的电动车在机动车中“闪转腾挪”,险象环生。

在大浪交警中队的查处点,违法男子林某正被交警调查处理。据介绍,林某8年前花了2000元左右买了辆电动三轮车,用于自营饮料酒水配送。“平时也不看新闻,忙着照顾家里,看着别人都在骑,就买来送货,不知道什么政策,也不清楚骑这个车还需要驾驶证。”林某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三轮车其实是属于机动车,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按机动车处理,所以骑电动三轮车需要相应的驾驶资格,至少需要D类驾驶证,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大浪中队民警刘海涛介绍。

根据深圳交警每半年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我市道路上通行”。对于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2000元罚款;如驾驶人员无相应驾驶资质的,对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行为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除重点查处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外,交警部门对无车辆备案信息的快递、外卖两轮电动车;无人员备案信息的外卖骑手;驾驶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快递、外卖骑手;未按规定穿着放大号牌工作服的快递、外卖骑手等四种情形进行严查。

据统计,行动当天市交警局在全市范围内查扣违法摩托车、电动车共1132辆,拘留163人。其中,电动自行车772辆、摩托车108辆、电动三轮车250辆、 铁甲威龙1辆、农用车1辆。此外,查处外卖送餐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20宗,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0宗。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实习生 黄思雨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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