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查获元明清代文物8件

读特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钟超 文/图
2018-08-01 19:32
摘要

深圳湾海关查获一港籍两地牌小客车司机携带元、明、清代文物8件出境案。

深圳海关8月1日透露,该关隶属深圳湾海关查获一港籍两地牌小客车司机携带元、明、清代文物8件出境案。目前,案件已移送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今年5月,深圳湾口岸客运出境车道,海关关员在对一辆两地牌小客车进行查验时,在车辆后备箱的一个纸箱内查获瓷器12件。从瓷器外观看,部分瓷器很有年代感,并且底部还印有“乾隆年制”字样。该车司机解释称,这些瓷器都是现代仿古工艺品,带回香港收藏用。但海关关员根据经验,初步判定为疑似文物,对该批物品暂不予放行,送专业部门作进一步鉴定。

近日,经广东省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上述物品中共有禁止出境一般文物7件,分别为元明黑釉鬲式炉1件、清代广彩人物纹花口碟2件、清代蓝釉碗2件、清代哥釉双耳三足炉1件、清代青花花蝶纹器盖1件;限制出境一般文物1件,为民国青花山水纹胆瓶1件;其余为现代仿古工艺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文物属于禁止或限制出境的物品。我国刑法也对走私文物罪、非法出售文物罪、倒卖文物罪等作了明确的量刑。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钟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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