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涨了!2018年8月起深圳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980元/月!这是今年以来,深圳第二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截止6月底,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突破1100万人大关,达到1107.65万人。
失业保险金一年两涨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5月1日起,深圳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也就是说,5月起,深圳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从1704元/月,涨至1917元/月,涨了213元/月。
8月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从2130元上调至2200元,深圳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相应的从1917元/月涨至1980元/月。
三种方式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记者了解到,深圳从2013年正式实施《深圳市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将非深户员工正式纳入失业保险范畴。为了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市人社局开辟多种渠道申领,真正实现“同城通办”,全市失业人员可选择就近就便的窗口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受参保辖区的限制。
一、依托全市各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
二、委托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服务;
三、推出自助终端服务,目前全市已投放618台自助终端机,分布在各级社保机构服务大厅、各区(街道)政务大厅、社区、大工业区、银行大厅等场所,非深户籍的失业员工均可通过自助终端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截至目前,全市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网点由原来10个社保窗口增加到340个经办窗口,增加33倍(35个社保窗口、106个“一站式”窗口、199个邮储银行窗口)。
领取时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除了失业保险金,参保失业员工还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待遇。
编辑 黄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