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有益尝试!宝安法院举行司法监督员授聘仪式

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古雅妍/文 黄珍珍/图
2018-07-27 21:12
摘要

7月27日,宝安法院举行司法监督员授聘仪式暨司法监督员工作会议。

7月27日,宝安法院举行司法监督员授聘仪式暨司法监督员工作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领导参加了授聘仪式。

据了解,宝安区法院本次聘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共46人担任司法监督员,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司法监督员有及时获取监督所需信息、资料,充分参与法院有关工作,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等权利,主要履行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反映情况、开展监督活动等方面的监督职责。监督内容则侧重于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的纪律,是否存在“四风”突出问题;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是否落实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法院干警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等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以及司法作风不严不实行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据介绍,宝安区法院聘请司法监督员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探索执纪监督工作的有益尝试,也是司法民主、公正司法和司法公开的重要体现。宝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监督员就是人民群众的眼睛,能充分发挥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监督员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方式,依法监督司法行为,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和违纪违法线索,帮助法院发现解决全局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地让法院接收到群众呼声的反馈,促进法院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与法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氛围。

会议上,司法监督员代表们畅谈了各自对法院工作的认识和体会,认为宝安法院紧抓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不放松,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司法监督员代表谢戈平表示,司法监督员应该在外部环境中寻求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对宝安法院在审判、执行以及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宝安法院的发展和司法公信力建设贡献力量。

宝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表示,宝安法院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司法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积极创造监督员依法履职条件,切实保障监督员履行职责。司法监督员是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希望每位监督员在当前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中,能够积极履职尽责,常沟通、敢监督、多建言,当好法院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参谋,进一步推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引导群众选择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共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古雅妍/文 黄珍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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