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圳90”改革实施后我市建设项目报建的重要办事指南,《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日前正式印发,记者获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包括50个审批事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包括63个审批事项,目录之外无审批。
两个目录均对审批事项的名称、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作了规范和明确,并纳入市权责清单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根据“深圳90”改革要求,目录之外,各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另行增加。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的50个审批事项中,应办理审批事项15个,可能涉及办理的审批事项35个,已涵盖《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明确适用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所有事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的63个审批事项中,应办理审批事项25个,可能涉及办理的审批事项38个,已涵盖有关《办法》明确适用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所有事项。
据了解,应办理审批事项为每个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的审批事项,主要为控制节点事项。除此之外的可能涉及办理的审批事项,为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均为非控制节点事项。
7月9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随后正式发布“深圳90”改革措施,自8月起实施,届时我市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总审批时间将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将原来的审批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二。
见习编辑 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