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宾利司机事故36小时后投案还能被担保
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6-07-31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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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双方车辆。

深圳市盐田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宾利车与一辆丰田车发生激撞。事故发生后宾利司机离开现场36小时后向交警部门投案,随后被他人担保离开盐田交警大队。

记者发现,不少市民网友对此事故有所质疑,认为交警没有依法处理宾利司机,存在袒护。对此,市交警局对诸多疑问予以权威回应。

事故简介:

事故发生在7月27日3时27分许,陈怀某驾驶粤BQ66XX号宾利小轿车沿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路自北向南行驶至海景二路路口时,车头前面与沿海景二路自东向西行驶由杨小某驾驶的粤BZ8UXX号丰田小型轿车车头右侧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伤者杨小某被送往盐田人民医院救治,粤BQ66XX号宾利小型轿车驾驶员陈怀某弃车离开现场。

据介绍,伤者杨小某伤势较为严重,其右边肋骨整排骨折,回肠破裂。从事发当天早晨6时到中午12时,经过近6个多小时的抢救手术,杨小某才清醒过来,目前生命体征稳定。

另一方面,盐田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处置,救治伤者并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7月28日15时30分左右,事发后离开现场的粤BQ66XX号宾利小车驾驶员陈怀某来到盐田交警大队投案。

经初步调查,陈怀某(男,25岁,深圳人)对驾驶粤BQ66XX号小轿车在盐田区海景二路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据查,粤BQ66XX号宾利小车车主为陈娜某,驾驶员陈怀某属借车出行。

目前,陈怀某被他人担保离开交警大队等候处理,交警部门正在对案件做进一步调查。

交警回应质疑:

多项证据在司法鉴定 事故性质尚未确定 宾利司机被担保符合办案程序

疑问一:事故是否存在顶包?

经投案人员陈怀某本人供述,及现场目击证人辩认,结合监控视频、卡口抓拍图片分析,交警部门确认陈怀某为事发当晚驾驶肇事车粤BQ66XX小车的驾驶员,无证据显示存在顶包情形。

疑问二:肇事司机是否涉酒驾驶?

陈怀某于7月28日下午15时投案自首,民警立即带其到医院抽取血液,目前已送检。

与事故时隔36个小时,如果当事人涉酒驾驶交警部门是否难以查证?交警部门表示,会对陈怀某事发当晚的活动过程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是否存在饮酒情况。

疑问三:陈怀某为什么会被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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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盐田交警大队已经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规定立案调查(一般程序),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视频,查找证人,委托检验鉴定等多项调查工作。

记者了解到,陈怀某到案后,民警立即对其抽血送检、询问取证,核实身份、固定证据。由于车检、血检、伤情等司法鉴定结果还未做出和确定,该案件性质尚未确定,在完成询问取证后,尚无依据对其采取进一步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交警部门责令其垫付杨小某的医疗费用,暂时离开交警大队,等候处理。

盐田交警大队明确表示,将根据案件调查需要,随时传唤陈怀某做进一步调查,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疑问四:陈怀某是什么身份?

交警部门介绍,陈怀某今年25岁,深圳户籍,初中文化,待业。2007年至2009年间先后在深圳一家珠宝公司和数码科技公司工作,2009年至今无业。其父亲55岁,在罗湖区水贝一家珠宝公司上班;母亲53岁,无业;另有兄弟三人。

问五:交警会如何处理陈怀某?   

据介绍,依据《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如陈怀某最终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伤者构成重伤,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面临刑事处罚;否则,就属于行政案件,受行政处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盐田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市交警局的指导下依法依规办案,请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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