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非公经济,审前羁押率下降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18-07-05 21:54

5日下午,深圳市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情况通报会。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审前羁押率明显下降,将“坚持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洁出席会议,并对市检察院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今天在会上通报了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积极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情况。2017年至2018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非公经济批捕案件182件348人,起诉案件232件566人。起诉案件中,因不批准逮捕而采取取保候审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或刑事拘留后直接起诉案件34件53人。对涉非公经济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共95件227人,审前羁押率明显下降。在办案中,市检察院对部分非公企业家依法采取了变更羁押的措施,有效降低对涉案企业的影响,将“坚持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

突出保护非公企业创新发展

2016年11月,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制定出台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检察机关和工商联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重研究创新发展中出现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新型投资模式和新型经营管理模式等新变化,着眼于激发创新潜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潜力,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收益,深入开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减少非公有制企业损失。

落实定点联系制度,积极走访非公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经市工商联推荐,市检察院选取了12家非公有制企业(其中4家为科技创新企业)作为第一批挂点联系企业。2017年5至6月,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在王雁林检察长带领下,分别走访了挂点联系非公企业。

在市检察院领导走访挂点企业过程中,关注到了宝安区某企业财务副经理黄某某涉嫌隐匿会计凭证案。黄某某于2017年9月被公安机关刑事羁押,并被提请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宝安区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认为不能认定黄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不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之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目前,深圳检察机关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深圳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各部门的责任分工。

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深圳检察机关还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努力维护创新型企业核心竞争力。2017年至2018年5月,深圳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共1031件1930人。

2017年6月,市检察院正式注册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将工作内容从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扩大到民事、行政与刑事法律保护,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复合一体的法律服务模式。两年来,分别在华为、腾讯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经验交流座谈会,促进企业间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经验交流,提升保护知识产权的实务能力和水平。

在办理深圳资福药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药一案过程中,市检察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在药监部门及侦查机关均认定当事人涉嫌生产假药犯罪的情况下,依法认定涉案企业及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行政违法,但不构成犯罪,并对涉案人员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来自企业界的代表在会上表示,市检察院在落实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意见方面做得非常有特色、非常主动;抓住了重点,非常认真地对待在罪与非罪、个人违法与企业违法等,给非公制企业吃了“定心丸”。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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