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机构改革步入全覆盖阶段
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蒋琳珊
2018-07-05 20:11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揭牌仪式现场。

7月5日,全省市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标志着广东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副局长胡金木,联合党委副书记、局长吴紫骊分别参加了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的揭牌仪式。

胡金木指出,市级税务新机构正式挂牌成立,是广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步入“市县推进全覆盖”阶段的关键一步。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揭牌仪式现场。

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和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近日,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市县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对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务部门的职责、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承接进行了明确。按照《公告》内容,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原国税、地税机关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的承继机关办理,原国税、地税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据了解,自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挂牌成立以来,该局成立由10个专项工作组组成的改革工作小组,细化760项任务清单,组建11个省局联络(督导)组赴各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市级税务机构改革的统筹指导。

吴紫骊介绍,通过征管力量的深度整合、征管流程的全面优化、税务稽查力量的系统对接和涉税涉费数据的全面融合,将更有利于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专业优势,提高征管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分别出席了有关市新税务局挂牌仪式。各市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当地挂牌仪式。

见习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蒋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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