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5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近日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并正式实施《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次改革统筹推进农业技术人才、农业工程技术人才和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等三个类别职称评价改革,涵盖乡村一线方方面面的专业人才,其中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为全国首创开展。
据了解,上述三个类别的职称均设置员级到正高5个层级,职称评价专业可围绕我省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和农业未来发展方向动态调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有三个特点:一是特定的对象。聚焦于开发广东省100多万农村实用人才资源,让活跃在乡村一线的“土专家”“田秀才”等人才能脱颖而出。二是特定的标准。有别于常规职称评审,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重点评价技能技艺掌握程度和在农业技术推广、带头致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贡献。专利成果、设计方案、施工报告、试验报告、技术报告、行业工法、技艺作品以及体现其技术能力的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编制的操作手册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等均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对于学历、课题、论文等,放宽条件或不作要求。三是特定的使用。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只适用广东省乡村基层一线。流动到事业单位的,其职称不作为聘用的有效依据,必须经转评取得其他专业职称后方可聘任。
此外,《方案》提出将建立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农业技术人才职称对应关系,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逐步打通农业农村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开展技能类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贯通评价。
《方案》建立完善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评价标准体系,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科学设置分类分层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提升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质量水平。对于农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决策咨询、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对于农业工程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转化等方面的能力。《方案》将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将新理念、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开展培训情况、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等均列入评价指标。
(原标题《广东在全国首创开展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学历、课题、论文可放宽条件或不作要求》)
编辑 张克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王雯 范锦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