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召开作风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实施“五个一批”措施
宝安日报
2018-07-04 12:16

3日,宝安召开作风建设工作会议。

宝安3日召开全区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发布《宝安区关于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方案》,将深入实施“五个一批”措施,树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区委书记姚任强调,要全面对标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思维,精准整治作风问题,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过硬干部队伍,把作风建设的成果体现在工作推动、工作品质和工作成效上,全力以赴推动全年任务完成。

区长郭子平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区政协主席邓桂洪,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立德等区几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实施“五个一批”措施精准整顿作风问题

会议播放了明察暗访专题片,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现军通报了“4·5”事故追责情况和相关案件处置情况,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醒、教育全区广大干部。

王立德部署了《宝安区关于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方案》。宝安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贯彻中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落实省、市部署要求,针对庸懒散拖慢作为、精神懈怠不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得过且过标准低的“新衙门作风”,深入实施“五个一批”具体措施,包括深入学习一批作风建设文件、自查自纠一批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发掘宣传一批先进事迹和个人、建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着力整治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在全区进一步强化“主责首责全责”意识,弘扬“使命宿命拼命”精神,树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导向,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以过硬作风高水平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我们攻坚克难的作风、敢于担当的精神、开拓创新的力度和工作的成效,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标准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宝安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与全区老百姓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姚任在会上结合典型案例剖析问题,要求全区上下反思事故教训,引以为戒。

“要全面对标、精准整治,重点解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姚任要求,每个党委(党组)、支部都要利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集中组织党员干部逐字逐句学习作风建设的相关文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组织检查抽查,绝不能走过场。要按照实施“五个一批”的措施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有力震慑。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作风建设负总责,要完善每个岗位的“责任清单”,让每个人明责、履责、尽责。他强调,要把作风建设的成果体现在工作推动、工作品质和工作成效上,全力以赴推动全年任务完成,为全市作出宝安应有的贡献。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摸排工作任务完成的难点、堵点;坚持“项目化、表格化、责任化、时序化”,把每一项工作细化、具体化;坚持解决思维,敢于担当、敢于突破、敢于作为;坚持严明公正执法,树立执法队伍的威信和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标准与效率,体现宝安工作水平。

郭子平表示,全区干部要认真查摆问题,按照此次会议部署,拿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抓好作风建设,扎扎实实整顿作风, 从严从实打造一支积极进取、敢于担当、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

实施“五个一批”具体措施

1

深入学习一批作风建设文件。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关于作风建设有关内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十六部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第十七部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五部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至第一百二十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中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省、市关于作风建设有关内容。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督查室;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2

自查自纠一批突出问题。重点自查自纠以下问题: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对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组织协调不得力、审核把关不严格、服务管理跟不上、配套保障不到位,导致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基层综合执法不按规定上岗,出勤出警疲沓应付,对生产安全、查处违建等问题只发通知不落实,执法走过场。

●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按规定受理,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对突发性重大事件,不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对可能诱发公共事件的不稳定因素研判不主动不细致、化解不及时不得力。

●该承担的责任不承担,主办单位、人员不主动牵头协调,对工作进展不了解,对困难和问题不过问、不协调解决;协办单位、人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

●损害党委政府形象、影响营商环境的其他问题。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区纪委监委,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3

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着力查处以下问题:

●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严肃查处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敷衍塞责、应付了事,造成重大工作进展滞后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问题。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干扰基层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

●严肃查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吃拿卡要问题。

●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单位,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强化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

发掘宣传一批先进事迹和个人。

●对落实任务书、收到嘉奖令的单位,要注意发掘和报道先进事迹,加大对事迹的宣传力度。

●注意发现身边的优秀干部,树立一批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作风优良的先进典型。

●在市、区主要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论坛等网络新媒体上开展宣传报道,引领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树立新风正气,着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5

建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健全以下制度规定:

●各单位要根据“三定”方案,制定涵盖本单位所有岗位的责任清单,细化岗位职责权限,形成权责清晰、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各单位要建立内部督查制度,形成部署工作、督促指导、检查落实的工作闭环,解决“发通知走过场、职责不落实、领导不知情”等问题。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区督查室,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出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正向激励实施方案,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改进考核方式方法,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出台干预基层执法说情登记制度,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违反规定说情打招呼的,要求记录干扰基层执法情况,并报区纪委监委备案,由区纪委监委组织核查。

●出台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若干规定,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干部在改革创新、积极实践、推动发展过程中造成失误、延误与偏差的,予以容错免责。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编辑 桂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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