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金融消费|护好你的“钱袋子”,这些知识必须知道
2021-03-15 15:30

不小心泄露的个人信息,造成银行卡被盗刷;上网购物却被“钓鱼网站”盯上,损失惨重;想拿养老钱投资理财,却误入了非法集资的坑;还有看似便利,其实是“套路贷”的网贷等等。近年来,数字经济加速重塑人们生活新图景,不断涌现的金融消费新模式,在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也暴露出安全保障不足的消费风险。

在这里,我们就整理出金融消费中几类最常见的陷阱甚至是金融欺诈现象,并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专业、实用的金融安全消费知识。

卡还在,钱被刷!个人信息泄漏是主因

●案例: 某日,夏先生吃惊地收到一条某商业银行发来的短信:自己并没有购买任何东西,却在异地刷卡消费5.1万余元,更奇怪的是,这张卡此时明明还在钱包里。在拨打客服电话后,夏先生得知交易地点居然在韩国,于是他赶紧报警。

●解析:上述此类“卡还在,钱被刷”的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专家介绍,银行卡被盗刷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持卡人的信息被泄露。银行卡的支付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支付是通过网络进行的无卡支付,一般只需银行卡的卡号、身份证、密码,或信用卡背面的CVV验证数据就可以。由于扣款平台无法验证提供数据者的真正身份,所以这也就意味着这些信息一旦泄露,持卡人将面临被盗刷的风险。

●TIPS:要防范此类金融消费风险,消费者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保护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一是要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银行(支付)账户等;二是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不要随意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留下个人金融信息;三是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谨防个人金融信息被盗;四是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五是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及时销毁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六是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手机短信、邮件和不明链接,不要随意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谨慎使用公共WIFI、免密WIFI。此外,如果发现卡已被盗刷,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和银行取得联系,在此过程中可持被盗刷的银行卡在附近银行取款,并打印凭条,这样可以证明银行卡在自己手里,并未出现丢失或者被盗。

网贷零抵押零担保利息还低?警惕背后的套路

●案例:每月工资仅五六千元,却要还款27000多元。26岁的小吴在11家网贷平台欠下近25万元债务,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偿还能力。小吴第一次尝到网贷“甜头”是在上大学期间,当时轻易地借到1000元,解了燃眉之急。此后,小吴便深陷其中,借款金额越来越高。

●解析:像小吴一样深陷网贷的消费者不是少数,虽然监管部门一再发布相关提示和要求,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但仍有部分互联网平台使出各种花招,诱导消费者分期付款或办理小额贷款。各种小额贷款广告随处可见,一些医美、教育、租房企业也纷纷与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推波助澜。

与传统金融产品相比,网贷产品的最大特点就是门槛极低、审核简单,额度则是花得多给得多,且不断提供优惠进行诱惑。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平台的算法跟踪。不少互联网平台可以采用大数据技术,监测分析用户在网上留下的搜索、消费、浏览记录等,有针对性地对用户进行商业营销。

无需抵押担保、“万元日息2元起”成为不少借钱广告的主打卖点。但其实,有网友申请贷款并使用后发现,贷款平台套路多,除了利息外,还有服务费、手续费;即使提前还款,也需额外缴纳手续费,实际年化利率一般在10%以上。更有甚者是套路贷或高利贷,几千元的贷款有可能需还款数万元甚至更多。

●TIPS:避免网贷套路,消费者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量入为出,不要过度借贷;如确需贷款,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和产品,不要轻易在不了解的网络平台申请贷款。尤其不要轻信陌生来源的网络贷款信息,不点击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链接。

收到有链接的银行短信?很可能是“钓鱼”欺诈

●案例:“尊敬的用户,您的手机银行于X月X日下午X时X分停用,请前往XX网址解除停用......”手机里收到这样一条短信,你是会直接点开网址,还是先向银行方面验证真实性?据媒体报道,近期,就是这样的一条短信,已经让不少银行用户掉入了网络诈骗的陷阱。对此,包括郑州银行、华夏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近期密集发布风险提示,警示用户注意欺诈风险。

●解析:这是一种典型的“钓鱼”网络欺诈行为,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仿冒真实网站的地址以及页面内容,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钓鱼网站通常伪装成为银行网站,以“手机银行马上失效”“网银证书失效”“银行卡作废”“ETC设备被禁用”等为由给用户发送内嵌网址链接的短信、微信或邮件,以此窃取访问者提交的账号和密码信息,冒用用户身份登录用户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操作,完成资金盗取。

●TIPS:专业人士提醒,在网络钓鱼骗局中生存的最佳策略就是远离“鱼钩”。要记住,银行通常不会以“手机银行失效”“网银证书失效”等为由给用户发送内嵌网址链接的短信、微信或邮件。不要点击不熟悉的链接,尤其不要随意透露登录密码等敏感信息。对于不明来历的广告、链接、图片等需要保持警惕,尽量避免超链接登录网上银行、购物网站、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与业务、资金密切相关的服务网站。如果遇到关于过期、升级等信息,一定要拨打官方电话进行咨询,不要贸然操作。

股权众筹、私募有高回报?大概率是“非法私募”

●案例:某投资公司声称自己即将在海外上市,在全国范围内接受投资,并承诺按年化收益率12%分红返现,三年内无法实现上市目标,由公司全额回购股权。 “高收益”吸引了不少投资人,短时间内累计投资额200多亿元。然而好景不长,该公司突然以增资扩股为由停止对投资者的返现,当大量投资人到公司办公地点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已是人去楼空,前期投资也血本无归。

有一家K基金公司,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广泛开展资金募集,明确本金、期限、年化收益率,由没有担保能力或未实际运营担保公司向投资者支付8%—18%不等的约定收益。大部分投资者尝到返息的甜头后,进行了滚动投资以期获取更高的收益。K基金公司也通过“借新还旧”流动操作的方式维持经营,直至后来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跑路,才停止募集,露出了非法集资的面目。

●解析:上述两个案例就是典型的分别披着“股权众筹”“私募”外衣的非法集资案件。非法集资是近几年金融诈骗的重灾区,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比起其他的金融诈骗案件,非法集资往往具有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高等特点,对消费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TIPS: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指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同时,《条例》明确了非法集资“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所以,只要有这“三要件”,消费者就千万不要碰!


来源 深圳商报

编辑 阿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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