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记者 梁希贤
全国两会甫一落幕,全国人大关于香港选制决定刚刚通过,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就马上发声明、开记招、晤传媒,表示很高兴人大通过有关决定。日前,她又在政府总部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谈及坚持“爱国爱港者治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香港于“十四五”角色等焦点话题。林郑透露,未来一年,特区政府将马不停蹄做好公众解说、本地立法和三场选举等工作。
林郑月娥表示,今次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是由中央主导的,亦采取了非常严格的方法来推进,即所谓“两步走”——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去作决定,大家看到通过的决定,是讲原则的,好多基本的原则;再由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即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附件一是有关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是关于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及表决程式。
“决定+修法”两步走好之后,香港在修改本地法律方面会遇到什么样的阻力?面对记者提问,林郑表示相信,相较现在,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修订时“会写得更详尽”,这就回应了记者所说的担心。如写得不详尽,好多事等特区政府在本地法律才写富争议性的事,或会引起很多本地冲突、反对甚至是示威、游行, “所以,今次中央非常有承担——这些具体原则、要素、细节,尽量都由中央层面去将它说明”。香港政制是中央事权,我们本地立法时,用本地语言、用本地方法写出来,最终以本地法律的方式执行。“如果这样进行,我相信会减少许多本地争拗及冲突。”
林郑透露,未来一年,特区政府将做好公众解说、本地立法和三场选举等工作。记者 蔡启文摄
公众解说:我自己都是亲自督导
林郑表示,作为特区政府官员,自己和团队“很有责任马上进入公众解说阶段”。她说,最近不停地晤传媒、见记者,希望可以解说到今次为何要做这件事以及怎样做好这件事。她又说,稍后人大常委会在修订附件一、附件二前,会尽量听取香港社会各界意见,并着手修改附件一、附件二,之后交给我们本地立法。
“我们会更加铺天盖地去解说,因为里面有许多很实际的内容及细节;我们还要提交一个本地条例草案予立法会去审议通过,这是我们的工作。”林郑表示,她已与同事大致上计划好,每一步都会用好所有宣传途径,每一步都有一些重点作为公众解说的内容及基础。“这令我想起去年5、6月份推动香港国安法,当时真是铺天盖地,用了很多的政府外墙或海报,电视也不断地一分钟一分钟地给市民讲解。这些也适用于选举制度完善上。”
林郑月娥曾说过,未来12个月要完成3场选举,时间甚是紧迫。就此,记者针对即将到来的本地立法,问及选委会、立法会选举是否会尽快举行,特区政府会否成立跨部门专责委员会负责有关事宜。
“不存在‘尽量做’‘做到就好,做不到就不好’之类,一定要在未来12个月完成所有工作!”林郑重申,时间表非常紧凑,亦必须做到。所有本地工作,包括当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附件一、附件二之后,我们就要进行及完成本地法律的修订。
林郑介绍,本地立法牵涉太多条文,估计有超过20条的主体法例或者附属法例要进行修订。有些法律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里改了,其他法例也要相应地改。“这是一个非常人手密集的工作;我们已有专责小组在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及律政司法律草拟科开展工作。”
“提到跨部门工作,其实我本人正督导所有工作,有草拟的工作,给意见的工作,公众解说的工作,我自己都是亲自督导!”林郑说,这件事太紧要了,同(香港)国安法可说是不相伯仲那样紧要, “我不会推给其他人,全部都自己做!”
林郑说,最困难的地方就是,一步接一步接着做,因为它篇幅很长,这条法例会很厚, “我们亦都倾向用一条综合条例草案来去做,而不是逐条、逐条、逐条去弄个草案出来。”
本地立法:立法会将开快车审议
“我们还要预足够时间让立法会去进行审议……”林郑表示,会成立一个草案委员会专门审议此事,她透露已得到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支持,“他们会开快车,有需要时还会增加会议,甚至其他会议也会让路。我们有多手准备,为了这条法例能够有足够时间审议。我及梁君彦主席都强调,会留足够时间审议,不可太仓促,为了一条如此重要的条例,宁愿开多一些会议,会议开长一些,或拨走其他的会议。
说到接踵而至的三场选举(立法会、选委会、行政长官选举),林郑表示, “这三场选举大家都耳熟能详,由最后一场选举数回头,明年3月要进行行政长官选举,因为行政长官任期5年,我的任期到明年6月底,起码都要在3个月前选出行政长官,在7月1日可以宣誓就职。那么,我相信要提早几个月选好立法会及选举委员会,因为他们都有资格去选行政长官。从逻辑上说,我们应先安排选选委会这1500名委员,然后由他们去担负今次人大决定给予的新职能。”
完善选制是对民主制度优化
采访中,林郑毫不犹豫地认同,今次完善特区选举制度,是对香港民主制度的优化。
“最重要是要行得稳!”
林郑借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次全国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被问到中国经济增长不少于6%是快还是慢的说法——李总理当时指出,有时行得快,如果行得不稳,是会出事的;如果行得稳了,就可以大力去推进——来说明她对香港政制发展的看法。“我觉得(和李总理说的)一样:行得快,如很快达至一人一票选行政长官,但它行得不稳,是会出事的;如果行得不稳,行得歪了,行了出界,这个政制发展、民主进程就完全没意思,因为不会为人民带来幸福,不会给市民有一个安定、稳定的环境。所以,我觉得最重要是要行得稳!”
香港政制发展要行得稳,其实很简单,就是按“一国两制”原则去行—— “一国两制”其中一个对于管治者基本的要求,就是要爱国,要支持“一国两制”,不做伤害国家的事。“所以,今次是一次重回正轨。经过一段时间行得稳之后,我相信有机会行得快。如果不做这一步,行了歪路,就没什么前途。”
优化有三大具体表现
中央领导讲到今次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对香港民主制度的优化。对此,林郑高度认同: “一定是优化。整个工作都是完善,令它更加好。”她说,对我们而言,它更是迫切、必须要做的事。因为再让香港目前的选举制度有这样那样的漏洞和缺陷,行下去会出现很大的问题。如果选了一些人,危害国家安全,勾结外国势力,想推翻政权,这就很严重。“所以说,这一次肯定是一个进步,是一个完善。”
林郑指出,具体而言,单看人大通过的决定,我们看到其核心要素“第一是扩大”,无论是选委会的人数、规模,由现在的1200人扩大到1500人;立法会议席由70席扩大到90席。“每一次扩大,都是一次行前。大概在9年前有一次改变,由60席(指立法会议席)增至70席,当时大家包括那些所谓民主派,都认为这是进步;今日由70席变到90席,比例增加更大。”
“第二是改善,即广泛代表性。”林郑续指, “以选委会来说,由4个界别变到5个界别,如果你对比今天4个界别,你会见到专业、工商金融、立法会、人大政协、劳工宗教都在里面,但又有新加的,如基层组织,所以它(的代表性)是更加广泛。”
“第三个方面的进步,即无论是选委会还是立法会,都是以整体香港社会利益为依归。”林郑希望社会各界都能从上述角度去看待选举制度的完善——这不是一种“倒退”的制度,而是一套“进步”的制度,而且很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因为,香港的实际情况出现了一些乱象,出现了一些困难;完善选举制度,既可解决香港面对的实际困难,亦开创了一个更加好的制度。
行政长官要 “坚定”勇于承担
谈到下一年3 月就会举行新一任行政长官选举,自然绕不开“爱国者治港”的话题。记者单刀直入问特首:您觉得“爱国者治港”,治港者应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对此,林郑月娥回答,在任何政治体制中,参与政治体制的人都须是“爱国者”,这是一个基本的标准。不过,参政特别是参与管治,除了爱国之外一定还有其他的要求。
行政长官至少须具四大条件
林郑以基本法第四章为例指出,有关政治体制各个板块,最重要是行政长官,放在最前头。因行政长官不单止是香港特区行政机关的首长,亦是整个特区的首长;所以,要求行政长官除了是一个爱国爱港的人士外,还有其他很高的标准。首先当然必须是爱国者,这要求一直都有说。第二,要得到中央的信任。这就要求行政长官能够好好掌握宪法、基本法,这两者组成香港的宪制秩序,只有如此才能去捍卫“一国两制”,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第三,是要有管治能力,因他既是行政首长,亦是整个庞大特区政府机关的首长。第四,任何处于管治位置的人,都是为人民服务;当然希望得到人民的支持和爱戴。
“我自己做了接近4年行政长官,特别是经历了可说是香港回归以来最严峻的挑战、最困难的局面。我认为,要做行政长官这项工作,除了以上几方面条件及标准外,是需要很坚定!”林郑指出,香港是一个很多元的社会,很多人都有很不同的意见。行政长官做任何事情,要捍卫“一国两制”,要保护国家安全,要令香港长治久安、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所以一定要有一份坚持!对的事,要坚持去做,即使面对很大压力,即使个人受到批评、打击,也一定要有这份担当。
希望有能之士加入政治体制
林郑回忆起4年多前自己竞选之时。“我记得当时应该是港澳办王光亚主任说过,香港的行政长官须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当然是要爱国爱港;第二要认识宪法及基本法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从而得到中央的信任;第三,要有管治能力;第四,是市民爱戴。”时过境迁,但这四样事“仍然是非常核心、非常重要”,林郑再次表示,香港是一个很复杂、很多元的社会,受到外界的好多影响,内面亦有很多不同的力量。“所以,行政长官要有很坚定的性格,要好坚持原则,对的事要排除万难去做。我相信在完善选举制度后,香港有不少这种人,既爱国爱港,懂宪制秩序,支援‘一国两制’,有做事能力,亦都有这种‘坚定’!”
“以往那么恶劣的政治环境令很多人望而却步;如今,我希望更多有能之士,可以去(香港)特区政治体制里面服务,无论是参选行政长官,参选选委会,还是参选立法会。”林郑说。
(原标题《有片丨林郑接受商报专访:完善选制本地工作 亲自督导全面推进》)
实习编辑 陈苑婷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