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在宝安法院举行,深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同参与,围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疑难问题进行探讨,为深圳进一步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深圳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示范区,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研讨会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宝安区法院承办。会上,宝安法院民四庭法官应连围绕宝安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探讨知识产权先刑后民案件的特点及确定赔偿数额的审理思路。深圳中院知识产权庭高级法官丘庆均认为,刑事案件“非法经营数额”等犯罪情节认定与民事赔偿数额认定的差异,源于法律规定的差别与权利人的选择,这也是刑事与民事两种不同诉讼模式下相互独立的体现,属于合法、合理的“冲突”。知识产权法官在处理民刑交叉案件时,需要正确理解这种合理的冲突,切换审理思路,处理好不同诉讼程序与法律适用。
随后,来自公检法的专业人士们分别就“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审理模式”、“办理商业秘密案件的困境和应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侵权产品价格认定”、“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思维”等主题分享经验。
宝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纠纷案件,全面深化和发展“三合一”审判模式,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从严惩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