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刚应聘入职的青年,半夜聚餐饮酒后,冲动之下以“练胆”,刮花了路边停放的31辆小车,造成逾5万余元的损失。记者获悉,龙岗警方依法将故意损坏财物的4名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6月30日8点30分,龙岗公安分局宝岗派出所接一名车主报警称,在坂田街道岗头风门坳西七巷附近的多辆汽车被人刮花。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发现共有31辆车车门被刮或是后视镜砸破。
获悉案情,龙岗公安分局立即抽调刑警大队、宝岗派出所警力组成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工作。专案组调取案发现场视频分析研判,掌握到当日凌晨4时许,有4名青年男子一路摇晃似是带有醉意,先是将路边停放的共享单车随意丢到马路上,然后从地上捡起小石头,对路边停放的车辆肆意刮损。经过近9个小时的循线追踪,民警发现4名嫌疑人作案后进入附近一栋七层高的出租楼里。紧接着,专案组组织警力,对出租楼逐层排查,最后在七楼一出租屋将4名涉案嫌疑人王某、雷某、陈某、李某抓获。
经审讯,4名嫌疑人交代,他们均是6月份刚应聘入职到附近一娱乐场所的员工,当晚聚餐喝了不少酒,返回住处途中,趁着酒劲,在王某提出“刚到社会需要练胆”的提议下,开始了破坏行为,初步估计受损车辆修理费逾5万余元。落网后,4名嫌疑人对酒后冲动导致犯罪的后果追悔不已。
目前,王某、雷某、陈某、李某4名嫌疑人涉嫌故意损坏财物被刑事拘留。
见习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