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揭牌仪式上致辞。
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深圳揭牌,正式开始办公,受理当事人之间的跨境商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为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法庭揭牌。
据悉,国际商事法庭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当事人协议选择最高法管辖,标的额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的国际商事案件;二是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但是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由最高法审理且经过最高法准许的;三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商事纠纷;四是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框架内进行仲裁,当事人申请国际商事法庭进行财产保全、撤裁、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另悉,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国际商事案件的界定标准,一是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纠纷,二是具有涉外因素。国际商事法庭不受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投资、贸易争端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投资争端,这两类争端按照现有国际上的争端解决规则来解决。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