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大鹏新区对大鹏罗香园片区7栋违法建筑开展强制拆除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拆除违建面积7263.31平方米。大鹏新区领导李勇、吴华根等到场督办,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大鹏办事处等部门参加了行动。
据悉, 2013 年11 月15 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依法向该处违建当事人深圳市大鹏鹏城股份合作公司、黄氏富华饰物(深圳)有限公司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深圳市大鹏鹏城股份合作公司和黄氏富华饰物(深圳)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14441.97 平方米土地,并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7栋4 层别墅及部分附属设施。由于当事人逾期未履行处罚,市规划国土委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龙岗区人民法院裁定,授予市规划国土委对没收资产进行拆除处置,并移交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实施拆除。
为确保本次拆除行动顺利进行,大鹏新区制定《大鹏办事处鹏城社区罗香园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以及行动注意事项,并对违建现场清离情况进行充分掌握,确保无人员财物滞留。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