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6-01 08:02

深组通〔2018〕44号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

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机关工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国资委党委: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主要途径,是党员提高素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进组织生活创新,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以组织生活的有效性促进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有效性,切实提升基层组织的政治能力和组织力,决定在全市开展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牢牢把握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这一主线,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以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增强其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体现其规律性、服务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独特性,让组织活起来、党员动起来,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努力在新时代走在最前列、在新征程勇当尖兵,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二、征集范围

近年来全市各国有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医院、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基层党支部,结合经营、生产、管理、教学、科研以及基层党建工作已经开展的具有创意、创新的组织生活实例。

三、案例要求

(一)在主题选择上,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组织生活“党味”浓,内容丰富,贴近基层实际,既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时代性和原则性,又具有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特色。

(二)在活动形式上,坚持规范化、注重实效性、体现庄重感,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召力强,能够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党员参与率高。

(三)在活动成效上,对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建强组织、建好队伍、助力中心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既能展示基层党组织良好形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又能使参与组织生活的广大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可复制可学习的意义。

四、评选标准

(一)突出主题。把握基层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和职责要求,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先锋作用开展组织生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有较强的思想性、政治性。

(二)注重创新。组织生活贴近时代的需要和党员的需求,聚焦组织生活中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吸引力不够等问题,在组织生活的手段、方式、载体、过程等方面大胆探索,思路创新,形式新颖,富于时代气息,具备创新特质。

(三)特色鲜明。组织生活基本要素齐全,贴合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符合部门或单位特点,贴近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际,内容充实,内涵丰富,操作简便,易于推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和较为广泛的适用性。

(四)参与互动。组织生活吸引力强,认可度高,党员参与率不低于80%;注重发挥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主观能动性,在参与中互动,在互动中参与,充分体现开放式、广泛性、互动性等特点。

(五)富有实效。组织生活有计划、有组织、有实践、有讨论、有共识、有效果,有利于增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激发党员活力,推动中心工作,党员群众反映好。

五、案例申报

(一)申报推荐。各基层党支部在精心设计组织生活主题、认真组织实施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最具创意、创新的组织生活案例,并填写《深圳市组织生活创新案例申报表》向所在上级党组织申报,由上级党委根据前文所列“案例要求”“评选标准”审核把关,从中选择符合规定的案例,逐级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再由各区各系统党(工)委组织部门审核汇总,统一推荐报送。

(二)推送数量。推荐报送案例数量不设上限。各区(新区)要区分国有企业、机关、学校、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每个领域至少报送3个案例;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和市社会组织党委至少各报送6个案例;市委教育工委要区分高校和中小学,每个类别至少各报送3个案例。请勿报送一般性的会议和参观活动。

(三)案例要素。申报的案例一般包括五个部分:(1)背景与起因,简要写组织生活主题与设计思路;(2)做法与流程,具体从三个方面介绍组织生活的组织及实施过程,一是准备工作,二是开展方式、过程及特点,三是后续工作;(3)效果与启示,简要写组织生活取得的实际效果及经验启示;(4)创意与评价,阐述对已开展的组织生活的评价;(5)相关资料,每个案例提供反映组织生活特色的高清晰度原图电子照片1-3张,另附组织生活方案、申报案例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上的原始记录复印件等。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有感染力。字数在15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2000字。

请各区委组织部(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工委和市国资委党委于5月10日前,将《深圳市组织生活创新案例申报表》、案例文本和《深圳市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光盘报送市委组织部。5月,市委组织部将对征集到的组织生活创新案例进行评选。

六、评选表彰

(一)集中展示。对征集到的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市委组织部将按照评选标准和报送要求进行初审。在初审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参评案例,在深圳组工在线、读特新闻客户端等平台上进行集中展示宣传。

(二)网上评议。发动广大党务工作者对参评案例进行网上评议。

(三)系统互评。组织各区各系统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参评案例进行互评。

(四)现场评选。组织评审组对参评案例进行现场评选。

(五)表彰奖励。市委组织部将综合网上评议、系统互评和现场评选情况,从参评案例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奖”,从征集报送和获奖案例的基层党支部所属基层党委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基层党委优秀组织奖”,分别拨付一定数额的经费鼓励推进组织生活创新;从参评案例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组织生活创新案例鼓励奖”。市委组织部对以上奖项统一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并从“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奖”中择优向省委组织部推荐参加全省评选,汇编印发组织生活创新案例,适时组织开展观摩交流学习。

七、工作要求

开展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是激发各级党组织创新热情,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具体举措。各区(新区)各系统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关心支持、积极发动,为本区域本系统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条件、营造氛围,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精心设计组织生活主题内容和形式载体,共同总结提炼和推荐申报。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作为推动基层组织工作创新的重要载体,坚持设计先导、党员主体、实践为重的原则,加强组织生活的创意设计,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同时注重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不断增添组织生活的创新活力。广大党员要以主人翁姿态,主动参与,积极献计献策。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陈李彪,联系电话:88133979。

附件:1.深圳市组织生活创新案例申报表

2.案例文本体例样张

3.深圳市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推荐汇总表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8年4月3日

编辑 党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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