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18人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行拘,售燃冷光烟花也属违法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戴晓蓉
2021-03-01 14:11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过年的民俗,但由于频频造成火灾隐患及空气污染等,我市目前已全面禁止燃放和销售。今年新春期间,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整治行动,18人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行拘。

记者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深圳自2013年开始就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每年也强力开展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和“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近几年未发生过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不过,每年春节期间,深圳依然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统计,今年1月至今,深圳已排查经营场所17万处,查处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289箱,价值7.93万元,其中有18人被行政拘留。

近些年,“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等成为人们过节的“网红烟花”。不过,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今年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的公告中,已明确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销售、邮寄、燃放冷光烟花也被列为非法行为。

实习编辑 陈苑婷 审校 韩绍俊 审核 张雪松 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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