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家单位上榜!《珠海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公布
观海融媒
2021-02-28 17:52

进入春季,珠海气象灾害性天气逐渐增多,雷电、暴雨、台风、大风等将逐一登场。记者近日从珠海市气象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公布的《珠海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上榜单位共83家。同时,《名录》明确规定了当遭遇灾害性天气时,重点单位应采取的防御措施。

据了解,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是指在发生台风、暴雨、雷电、大风、高温、寒冷等灾害性天气时,容易直接或者间接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名录》每两年更新一次,今年初再次更新的《名录》“上榜”单位83家。《名录》明确规定,当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不同类别的重点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相应的防御指引或标准规范,采取防御措施。

一是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接收到台风、暴雨、雷电等预报预警信息时,应当为因天气原因滞留的人员提供临时安全避险场所或者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是在建工程重点单位接收到台风、雷雨大风、雷电预报预警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加强工棚、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受影响较大的区域应当停止高空作业和户外施工。接收到暴雨预报预警信息时,应当暂停户外作业,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及时疏通地下排水管道或者增加临时排水措施,地下工程施工要严密监视地质变化和施工支撑体系变化。

三是易燃易爆类重点单位接收到台风、雷雨大风、雷电预报预警时,应采取停止户外作业、切断危险电源等防御措施,并及时调整生产作业;接收到高温预报预警时,应对生产、充装、储存设施和运输工具采取隔热降温措施,必要时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四是旅游景区、主题公园、风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单位接收到台风、暴雨、大风、雷电等预报预警时,应及时向游客发出警示信息,适时采取关闭相关区域、停止营业、组织人员避险等措施。

五是在海域、水域从事捕捞、运输、开采等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单位接收到台风、暴雨等预报预警息时,应及时组织船舶和相关人员采取停止作业、回港避风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编辑 刘桂瑶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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