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均确认:以“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作为按揭依据
深圳特区报记者 邹媛
2021-02-27 18:28

23日,建行深圳分行明确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发布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按揭贷款的参考依据;同日,农行深圳分行也表示,新政下发前的二手房贷按原有制度执行,新政实施后以住建局发布的指导价为贷款发放的重要参考。

今日,记者从中行深圳分行了解到,该行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以深圳住建局发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参考。同时,工行深圳市分行也已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发布的深圳市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按揭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借款人资质、首期款来源、还款能力严格审核。

至此,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深圳分行均已明确,将政府发布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按揭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但具体实施细则仍在研究制定当中。

此外,记者了解到,除稍早前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发出通知,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作为按揭贷款参考依据外。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及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均发布公告,根据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以所在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办理二手楼按揭贷款业务的认定标准。

据悉,今年2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连发3条公告,宣布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并首次发布了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这也是国内第一次发布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据相关公告称,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是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在调查分析基础上,以二手住房网签价格为基础,参考周边一手住房价格,综合形成全市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并按照市域全覆盖、区域网格化原则,以住宅小区为区域网格单元进行发布的。

编辑 周梦璇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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