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近日抓获多辆改装“炸街”车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2021-02-26 20:14

2 月 26 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报称,近日深圳交警抓获了多辆改装"炸街"车。

2 月 23 日 10 时 33 分,深圳交警在罗湖区金稻田路查获一辆疑似"炸街"跑车,经现场核查发现该车辆改装了排气管,目前,交警已对该车主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 500 元罚款。

25 日凌晨,深圳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龙岗区布龙路吉华路交界处有车辆"炸街"。经查,交警发现车号牌粤 S****D 的车主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后将其查获并依法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驾驶员承诺一周内到车管所进行登记备案。

2 月 25 日,深圳交警经大数据分析研判发现,车牌号为冀 C****3 小车涉嫌非法改装、噪音扰民。当日 15 时 55 分,民警在南山区科兴科学园停车场查获该车。经现场核实,该车非法改装车辆外观,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处以 500 元罚款,并要求驾驶人限期内将车辆恢复至原状。

▲事发现场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 2000 元罚款;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 10000 元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改装、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罚款。而《深圳市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则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超过规定噪声限值的机动车。对违反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罚款。

编辑 庄思嘉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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