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电工进网证”变“电工作业证”
且该证今后将由安监部门考核发放啦!
201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以下简称电工作业证)。
2018年1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家能源局对电工作业目录,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实操考试标准和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以及考试题库等进行了制(修)订,主要有这3方面变化:一是作业目录调整;二是培训考核大纲标准修订;三是考试题库更新。
为确保我市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有利于确保生产安全、有利于平稳过渡、有利于保障相关企业人员权益的原则,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通知,对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进行了部署。
你关注的问题下面都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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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电工进网证还能用吗?
怎么换新证?
由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即电工进网证)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的,应向市安全监管局申请复审,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复审考试合格后,予以换发电工作业证。
在我市从业的持证人员,电工进网证注册有效期在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届满的,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向市安全监管局申请复审,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合格后换发新证。逾期未申请复审换发新证的,电工进网证失效。
关于电工进网证相关操作项目新申请发证业务。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统一部署,市安全监管局将于2018年7月1日后,在省安全监管局对原电工进网考试点完成验收的基础上,按规定开展电工作业证新申请发证业务。
怎么培训?
培训大纲标准是什么?
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后,电工作业操作项目由原来的3项(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增加至6项(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防爆电气作业),新增特种作业操作项目培训暂仍采用国家能源局编写的教材。
目前,电工进网证已启用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考核,承担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要严格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培训大纲实施教学。
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培训大纲标准保持不变。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等4个操作项目大纲标准已由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修)订并公布,上述4个操作项目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均按照新颁布的大纲标准执行。
去哪里考试?
为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过渡,经国家能源局认定的原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先统筹纳入我市安全生产考试体系统一管理,继续承担相关考试任务。
省安全监管局将根据新修订的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等要求,对原电工进网考试点进行验收。拟继续在我市从事特种作业的原电工进网考试点,应于2018年5月28日前向市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由省安全监管局统一验收。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承担有关考试任务。
如何考核?
市安全监管局将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15〕123号)等规定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使用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并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整后的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6个操作项目单独考核。
证件如何发放?
对考核合格人员,市安全监管局将统一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为保障相关持证人员的权益,由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工进网证在注册有效期限内的继续有效,在此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持证人重复考试取证。
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各区(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综合监管工作职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依法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持证上岗等有关规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考试机构、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对接工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不间断、培训考核秩序不混乱、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科教宣培处反馈(联系人:杨裕贤,联系电话:88120375)。
这些新变化你都了解了吗?
在此,小编还要特别提醒大家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企业将被重罚
需要上岗进行电工作业的人员
以后就按上述要求考取电工作业证吧。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