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以下简称“创新人才奖”)开始接受申报啦!23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创新人才奖主要为奖励深圳市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至7月16日。
据介绍,创新人才奖申报者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申报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申报时仍在深圳工作;金融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申报人2017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他申报人2017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申报人未被认定为2017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申报人在申报时未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申报人所在的单位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包括为深圳鼓励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单位和未来产业单位;经认定的深圳市总部企业;深圳市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等其他深圳鼓励发展的产业;深圳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同时,申报人申报时在上述单位担任以下职务之一: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管;金融机构中经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职的高管;独资或合伙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合伙人;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内设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担任一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2018年证书仍有效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资助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不受工作单位及职务限制。
创新人才奖采取网上申报,由申报单位登录“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系统”(网址:https://sz12333.gov.cn/cxrc2012/),填报2018年度单位信息后,为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申报信息,经汇总、确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员信息后,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报信息和上传申报材料。市人社局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年度创新人才奖申报情况,编制本年度奖励方案,并提交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委员会审定。审定后,市人社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将奖励金划入获奖人个人账户。
见习编辑 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