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市交警局了解到,5月10日,深圳交警在全市推广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活动,在过渡期结束后于16日起正式开罚。为了配合行动,深圳交警17日开展“从头做起,幸‘盔’有你”快递、即时配送行业佩戴头盔及承诺书签订仪式,并规定17日起备案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可在限行路段行驶。
5月11日至15日,深圳交警共观察通过电动车909台,有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共242名,头盔佩戴率为27%。根据原特区外各大队头盔佩戴率从高到低排名,依次分别为:宝安(45%)、龙岗(28%)、光明(24%)、大鹏(23%)、龙华(19%)、坪山(16%)。而在执法首日,深圳交警查处快递、外卖等特殊行业电动车未佩戴头盔491宗,其中外卖行业365宗、快递行业63宗,其他63宗。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杨华表示,根据协会统计,目前深圳有350万辆电动自行车,其中6.2万辆为备案特殊行业电单车。据深圳交警交通事故数据分析,近几年每年全市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中,40%与电动自行车有关,在这些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中,90%的致死原因是头部颅脑损伤。相关数据表明,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而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25km/h,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表示,为了减少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发生、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率,深圳交警从5月16日起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头盔的宣传及整治力度,并联合街道赠送一批电动自行车头盔给相关企业。此外,自2018年5月17日起,经深圳交警备案的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可上限行路段行驶,但驾驶员如未佩戴安全头盔,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未备案车辆实施查处。
“驾驶快递、外卖送餐等特殊行业已备案登记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深圳交警将取消相应电动自行车行业备案登记。按照相关规定,未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将按照冲禁令处2000元罚款,并可暂扣车辆。”他说。
编辑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