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水电气暖民生“刚需”行业乱收费当休矣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谢仕亮
2021-02-22 23:49

水、电、气、暖,这些民生“刚需”行业的乱收费有望得到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对城镇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收费进行清理规范:3月1日起,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的40余项不合理收费项目将全部取消。

作为最基础的民生保障,水、电、气、暖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前三者,可以说,几乎家家户户都不可或缺。这些民生保障服务好不好,收费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关系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意见》一出台便备受关注,自然也被寄予厚望。

近年来,我国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用事业市场化积极推进,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上升。但仍存在不少“不靠谱”的地方。部分地区在安装、维护等环节服务收费的项目偏多、标准偏高;一些企业服务意识不强,在用户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业务中让用户多次跑、周期长,用户咨询、投诉不能得到及时回复等;有的企业利用掌握并网验收的权力,指定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计量表具型号等,搞垄断经营。

特别是,一些不合理收费,民众不胜其扰。如:供水要付报装费、接水费、开关闸费;供电有调试费、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供气有接驳费、接线费、开通费;供暖有接口费、并网配套费、集中管网建设费等等,不一而足。这些“离谱”问题的存在,也无疑加重了民生负担,既不利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降低和服务质量效率提升,也不利于行业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更让公众心有怨气,使获得感、幸福感打了折扣。

民生“刚需”行业的乱收费问题治理,不能等积重难返时再着急。此次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正当其时。明令消除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的40余项不合规收费项目,可谓大刀阔斧,这对广大公众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根据《意见》,积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发展环境,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还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可以说是实实在在地为民生减负。

基础民生保障服务,老百姓要实惠,而运营企业也不能在没有利润收益之下运转。如何平衡两方利益,考验政府管理和治理智慧。正如专家所指出,公用事业的性质决定了水电气暖行业不能市场化,但可以引入市场的竞争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促进运营效率的提升,让微利行业获得更高的利润;另一方面,通过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等方式,不断提高水电气暖企业的收益。而对市场竞争不充分、仍具有垄断性的少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可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要制定完善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对实行市场调节的项目,应严格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当然,在建立收费规范的同时,强有力的监管机制不能缺位。如此,水电气暖民生“刚需”行业乱收费问题才能得到有效治理。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张露锋 王雯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谢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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