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东莞法官为14名工人追回欠薪16万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黄彩华 陈雪敏
2021-02-09 20:43

谁是真正东家搞不清,工人为追讨欠薪走弯路。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法官为工人们查清真正东家,在春节马上来临之际,成功为14名工人追回欠薪近16万元。

欠薪一年  东家到底是谁弄不清

刘先生于2019年7月入职东莞市厚街镇双岗社区某小型家具公司工作。当时公司对外挂的是某公司牌子(以下称“甲公司”),工人们均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平时工资一般是由公司老板和老板娘通过微信发放。

2019年9月开始,公司持续数月拖欠工人工资,老板一直表示经营困难,待筹到钱后就会支付。刘先生等14名工人先后于2019年年底和2020年初离职。当时有部分旧同事向仲裁庭申请维权,刘先生等人一边观望仲裁结果,一边向老板追讨。

2020年10月,刘先生等14人得知有旧同事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甲公司拿到欠薪,遂聘请律师,也申请了劳动仲裁,向甲公司追讨欠薪。

但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喊冤”,说甲公司确实曾在此地经营,但已于2019年7月搬迁至厚街镇其他地方经营。甲公司搬走后,留在原地经营的是甲公司原来一名股东老板设立的另一家家具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与刘先生等工人存在劳动关系的是乙公司,给他们发工资的也是乙公司法定代表人。

甲公司提交了一份由乙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载明乙公司为此纠纷相关用人单位。但乙公司并没有出庭作证,故仲裁庭对这份证据并没有采纳。2020年12月,仲裁庭裁决甲公司需向刘先生等14人支付欠薪。

甲公司不服,遂于2021年1月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并将乙公司列为第三人。

法官查清真相  促成和解马上付钱

承办法官接案后,考虑到春节将近,工人被欠薪已久,急盼拿到钱过年,遂即致电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坚称,甲公司与刘先生等人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此事与其无关。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称,刘先生等14人确实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工资也是乙公司发的,此事与甲公司无关。乙公司也愿意承担责任,但目前确实经营困难,希望能跟工人们协商解决。

工人们则表示,不管乙公司是否借用甲公司的牌照经营,用人单位实际上到底是甲公司还是乙公司,工资血汗钱是一定要给的。

承办法官经调查,了解到刘先生等14人的用人单位确实是乙公司后,邀请一名调解员协助,多次跟三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经过近两周反复协调,终于促成各方达成调解意向。乙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即使借钱也要支付欠薪,工人们也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困境表示体谅,双方约定签订协议当天一次性付清约定款项。

2021年2月4日,距离除夕还有一周,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乙公司当场向刘先生等14人支付了款项。工人们终于赶在春节前拿到久拖的欠薪,对法庭的大力协调处理表示感谢。

本案承办法官称,公司迁移新址后,应当尽快变更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并及时将原有营业牌照收回,以便厘清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此外,劳动者在务工过程中也应当及时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保留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等。一旦发生纠纷,及时依法维权。

编辑 董雯静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露锋 党毅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黄彩华 陈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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