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甘当“化冰人”,帮合作老伙伴握手言和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2021-02-08 14:14
摘要

前有房东要求清场,后有疫情难关需要渡过,原告在进退两难间将被告起诉至南山法院要求被告解除《解除合同及清场通知》,免收原告1.5个月的租金共计230余万元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成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期,南山法院法官甘当“化冰人”,成功调解了一批疫情期间发生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中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

疫情期间房东为何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2015年11月至12月期间,该系列案的原告成某泰科技公司、中某泰科技公司、华某泰家具公司、和某科技公司分别与被告某实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了被告共5层楼9500余平方米的场地作为办公场所。

2020年4月中旬,原告称其在正常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与被告协商减免部分租金未果,被告向其出具了《解除合同及清场通知》,单方通知原告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前有房东要求清场,后有疫情难关需要渡过,原告在进退两难间将被告起诉至南山法院要求被告解除《解除合同及清场通知》,免收原告1.5个月的租金共计230余万元。与此同时,被告也以原告拖欠租金为由将其告上法院

被告称,“我们在获取政府租金减免补贴后,便减免了原告15天的租金,谁料原告‘得寸进尺’,不仅在多次催促后仍未交齐租金,还要求我们给予更多免租,企图利用疫情获取更大利益,这样的行为已然构成违约!”

“讲和”苗头初显,法院积极调解

在南山法院对此系列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原、被告表示双方已合作多年,愿意本着相互谅解的诚意寻求“化干戈为玉帛”的机会,但可惜的是,双方迟迟无法就租金数目等细节达成一致......

为此,承办法官及助理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化冰人”的角色,先后组织原告、被告进行了四次调解,从双方产生调解意愿到初步达成调解协议,从再次发生分歧到问题解决、调解成功,这块横亘在原、被告之间的“坚冰”,最终在跨年夜被始终不愿放弃调解希望的法官及助理成功化解,融为“共克时艰、守望相助”的一池春水。

在调解协议中,原、被告约定了剩余租金的支付金额、时间等内容,确认四份涉案合同均已解除,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当场进行签字确认,确认后双方握手言和。原、被告均表示,法院在调解的过程充分平衡了“法”与“情”,细心亦不失耐心,有力度更有温度,为企业挽回损失的同时,更助力双方化解疫情期间企业经营难题。

编辑 高原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雪松 王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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