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处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规范节日市场秩序提醒告诫会
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2021-02-05 10:04

为了规范春节期间市场秩序,针对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价格欺诈行为等事项,2月4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规范节日市场秩序提醒告诫会。餐饮、商超、景点、交通等相关行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在会上做了重点发言。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 ,在春节前后将重点规范节日市场秩序,服务民生领域,为老百姓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的保供稳价、食品药品安全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让大家能够放心、安心地留在当地过年。会上该局宣讲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告诫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要求餐饮企业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追溯管理、温度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当查验并索取核酸检测报告、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等,凡是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配合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强常态化疫情监测和风险预警。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

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餐饮服务单位一定要牢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物保持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清洁的食材。

该局透露,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各种形式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农副产品的价格监管,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过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对囤货居奇、串通涨价等行为严肃查处;要加强对防疫物资价格监管,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工作,坚守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加强旅游价格监管,梳理好各景区降价名单和降价政策,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工作,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高价格、不按规定提供优惠等行为重点查处。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监管,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政策,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各大电商平台也要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表示等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运用政策宣导、行政约谈、巡查检查、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注重社会共治作用;同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曝光典型案例,确保节日价格秩序平稳有序。近日,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会部署并开始巡查检查。

全文如下: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告诫书

各位餐饮行业代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为加强春节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保障留深过年的广大市民年夜饭的食品安全,结合最新实施的法规,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守法规范经营,告诫如下: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测体温、扫描登记、检查粤康码,采购进口冻品应查验四证(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证明、消杀证明),不得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冻品 。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切实减少餐饮浪费。

三、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私自屠宰家禽家畜或者采购私自屠宰的家禽家畜。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生产、经营、广告宣传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以药膳名义食用或者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

五、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采购、使用来自“长江禁捕”流域或来源不明的水产品,落实水产品索证索票,不得在招牌、餐牌等标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或以此为噱头进行宣传。

六、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物保持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清洁的食材。

不得超范围经营和使用过期食品原料,保证餐饮食品安全。

八、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销售酒精饮料、碳酸饮料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损害提示标识。

九、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

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审查登记管理,特别是超范围经营。加强线上信息公示管理。加强配送过程管理。加强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的管理。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4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1年新春佳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商品销售行业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开展促销活动时,要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经营者要做好保障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三、交通运输行业

各客运、出租车、网约车、公交、铁路、高速公路等企业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严禁对政府定价项目擅自涨价、对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外收费、收取未经标明的费用。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各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经营者要做好商品及服务明码标价工作。

四、旅游景点行业

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价格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擅自提高门票价格以及以强制购买各景区联合套票的形式变相加价。

五、餐馆、住宿、停车洗车、娱乐等服务行业

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物业服务、美容美发、娱乐等服务行业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节日期间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采取特价、打折、返现、赠券、积分等形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标示原价应当真实有依据,优惠存在附加条件的应当事先明示。车站、码头、口岸、公交枢纽、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时,给予每天两小时的免费停放优惠。

六、网购平台企业

社区团购、外卖、网购等电商平台。在春节期间要加强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自律,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不得有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价格监管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处罚信息将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广东)、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信用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市民如遇到价格问题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者“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4日


编辑 伍偲 审核 刘杰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