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群英榜 | 王静波 : 努力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获得正义

读特记者 张燕 文/图
2018-04-17 23:15
摘要

在王静波的办公室,这位斯文秀气又不失爽朗的女检察官回忆往昔感慨地说,“这个眼神一直激励我办好案子。”

“做检察工作一晃25年了,但直到今天,我还深刻记得,一次开完庭后,一个被害人家属‘咚咚咚’跑过来跟我说‘谢谢’时眼睛里流露出的神采。”在王静波的办公室,这位斯文秀气又不失爽朗的女检察官回忆往昔感慨地说,“这个眼神一直激励我办好案子。”

王静波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主任检察官,从检25年来,她一头扎进办案一线,过手案件2000余宗;她敢于“吃螃蟹”,承办深圳市首宗使用技侦证据定案的案件,该案获评广东省“十大侦查监督典型案例”;她善于思考,办案之余撰写《深圳市刑事命案侦查质量报告》,有力地促进了深圳市命案侦查的质量与效率。她曾多次被评为深圳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荣获集体二等功1次,获个人三等功2次。

敢于“吃螃蟹”,承办深圳市首宗使用技侦证据定案的案件

2015年,王静波承办一桩毒品案。该案涉案海洛因22余公斤,却因案件证据薄弱,指控难度特别大。当时,新刑诉法实施后,虽明确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实际运用尚处于空白状态。

王静波渴望能将技侦证据运用到证据中,充实证据链,让真正有罪的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但她同时深知,技侦手段具有保密性,这个证据很难拿得到。怎么办?不甘心的王静波决定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这个案子真的是一波三折。”王静波告诉记者,为了说服公安机关,她跟当时的相关负责人天天“热线联系”。同时,她非常谨慎、精确地列出所需技侦证据材料。通过反复沟通,多次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案件研讨会,最终与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达成共识。王静波也成为首个从深圳市公安局手中拿到技侦材料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深圳检察官。最后,法院判决采信了该技侦证据,认定了检察机关追加认定的两单犯罪事实,案件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无期徒刑。该案还获评广东省“十大侦查监督典型案例”,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办案之余,王静波还是个脑子闲不住的人。她经常撰写各种办案手记等,甚至是由案件引发的专题调研报告。她曾撰写《深圳市刑事命案侦查质量报告》,深入剖析了命案办理工作的现状,查找出影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的症结,并提出解决方案。该报告直接推动了深圳市公、检、法三家会签有关规范命案办理机制,提高了深圳市命案侦查的质量和效率。

宽严相济,成功处理广受社会关注“电梯男打人”案件

工作以来,王静波凭借出色的工作能力承办过不少大案要案,如沙井特大涉黑案件等,也曾办结过不少处于“风口浪尖”的热门案件。

2010年11月,刚学成归来的澳大利亚籍男子刘某因楼上业主摔门、掉东西等噪音问题而无法入眠,几次上楼沟通未果。一天凌晨,正当刘某与父亲商量去派出所报警时,遇上楼上业主的客人王某从朋友家出来坐电梯下楼回家,刘某进入电梯内并质问王某噪音问题,王某没有回答。一时情绪失控的刘某将王某推到电梯的角落后压倒在地,对他拳打脚踢,致使王某右桡骨远端背侧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损伤,后鉴定属轻伤。

刘某的行为很快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

当案件来到王静波的案头时,她感受到了压力。但她迎难而上,在认真审查案卷后,认为案情属于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又考虑到刘某大学刚毕业,涉世未深,还有着大好前程,于是王静波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在她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王静波提出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法律无情,但若能改过自新,就还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也应该给他这个机会。”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张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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