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毒牛百叶案”判了!35人获刑,最高被判10年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18-04-16 17:50
摘要

35人获刑!

记者16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毒牛百叶案”近日获判,该案中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35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到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3月17日,根据群众举报,结合前期线索排查的情况,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联合市市场稽查局在龙岗区平湖镇顺平市场查获一个加工销售毒牛百叶等水产品的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周某、杨某某等22人。民警在一楼、四楼的冻库内查获牛百叶原材料约9300公斤、牛百叶成品约15500公斤。在四楼生产车间内还查获牛百叶半成品约1320公斤;来路不明的氢氧化钠1425公斤、过氧化氢950公斤,现场触目惊心。随后,民警根据该火锅食材经营部的销售记录,顺藤摸瓜,抓获了在本市各大档口销售该批牛百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等13人。

这是罗湖区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最大规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案件尚在侦查阶段时,罗湖区检察院及时指派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官提前介入,了解侦查情况,提出侦查意向,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为了解决一个看起来很直接很简单其实很复杂很有争议的问题——本案犯罪嫌疑人是否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检察官们前往深圳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院拜访本市食品检验领域的多名权威专家,并参与了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专题研讨会,翻遍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文件,终于从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将案件性质基本厘清。

2017年10月16日,罗湖区检察院公诉部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本案涉及的其他下游销售档口的犯罪嫌疑人共35人起诉至罗湖区法院,庭审中,检察官逻辑严谨、说理透彻、指控有力。

本文图片来自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图

终于,2018年3月28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周某、廖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朱某某等三十二名被告人分别获判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关涉案物品被及资金也被依法判决没收。

案件的成功获判,彰显了深圳司法机关打击涉及民生领域犯罪案件从严、从重、毫不手软的一贯原则。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舆论热点,也一向是检察机关监督的重点。让老百姓吃得更加安全、放心,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深圳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

见习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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