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法院正式全面受理案件

读特记者 肖雄鹏 通讯员 陈琼敏 文/图
2018-04-02 17:58
摘要

坪山区法院正式全面受理案件读特记者 肖雄鹏 通讯员 陈琼敏)4月2日,坪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全面受理案件启动仪式,标志着该院从即日起开始,依法管辖坪山辖区内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再审案件、国家赔偿等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

4月2日,坪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全面受理案件启动仪式,标志着该院从即日起开始,依法管辖坪山辖区内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再审案件、国家赔偿等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启动仪式结束后,坪山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为坪山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院副院长戴少雄介绍,坪山区一届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落实“东进战略”,建设深圳东部中心的战略部署,坪山区人民法院从成立之初便组成专门调研小组研究起草为坪山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经过深入的调研、起草、修改、征求意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日前通过了《意见》。《意见》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不断改革创新,服务和保障东部中心建设全面提质提速”、“加强沟通协调和组织保障,合力推进深圳东部中心建设”3个部分、共14条意见。

戴少雄表示,《意见》体现了以大局观念为指导、以审判执行为重点、以协同合作为保障三大特点。坪山区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增强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紧紧把握服务和保障深圳东部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随着坪山区人民法院开始全面受理案件和《意见》的出台,坪山区人民法院将全面履行司法职能,力争为坪山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并将进一步推动坪山东部中心建设的发展。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肖雄鹏 通讯员 陈琼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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