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龙岗和龙华区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的通告
根据我市路边临时停车管理工作总体部署,2018年4月1日起,原特区外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行政区部分街道办辖区内的“宜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8年,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行政区计划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约1.5万个。其中,纳入首批收费管理的泊位共有5997个(详见附件1),主要包括宝安区的新安、西乡街道48条路段3126个泊位;龙岗区的龙城、坂田街道26条路段1639个泊位;龙华区的观湖、龙华、大浪、民治街道29条路段1232个泊位。除上述街道路段外,其余“宜停车”泊位暂不实施收费管理,其纳入收费管理的时间另行通告。
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动车驶入路边临时停车泊位10分钟内,应当启动缴费程序和确定拟停放时间。请广大车主自觉启动缴费程序,对于暂未实施收费的“宜停车”泊位在缴费操作时会出现“该泊位正在调试中,可免费停放”的提示语,车辆可以免费停放;对于已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停放在泊位内未启动缴费程序的车辆及停放在泊位外的车辆,将视为违规停放。
市民和车主可以使用“宜停车”APP、“宜停车”微信公众号、“宜停车”支付宝生活号、客服热线96001等启动停车缴费操作。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96001或登录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门户网站(www.szrtc.cn)查询。
特此通告。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2018年3月28日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