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记者3月27日从深圳市交委获悉,自2018年4月1日起,原特区外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行政区部分街道办辖区内的“宜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其中宝安区实行收费管理的涉及新安街道、西乡街道的3126个“宜停车”泊位,涉及宝兴路、宝华路、海秀路等48条路段,全区其他泊位暂不实施收费管理。
记者了解到,2018年,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行政区计划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约1.5万个。其中,纳入首批收费管理的泊位共有5997个。宝安辖区内主要包括宝兴路、宝华路、海秀路、海星街、金桂街、银晖路、甲岸路、玉竹路、玉丹街、罗田路、和丰路、湖滨中路、新乐路、兴华一路、乐平路、自由路、开屏路、洪文路、龙井二路、上川路、宝民路一巷、文汇一街、裕安二路、建安一路、兴华二路、宝农北巷、宝农南巷、新安二路、新安三路、新安四路、公园路、群辉路、兴业路、悦和路、碧湾路、银田路、金海路、银田支一路、悦和一街、建安二路、流塘路北一巷、流塘路、安顺路(乐群二路)、华夏路、蜀风路(黄屋村路)、锦花路、宝民二路、宝田一路48条路段3126个泊位。除上述街道路段外,其余“宜停车”泊位暂不实施收费管理,其纳入收费管理的时间另行通告。
此次纳入收费计划的3126个“宜停车”泊位中,除了位于西乡街道宝田二路至西乡大道的停车位为三类收费外,其余均为二类收费区。根据深圳市路边临时停车泊位使用费收费标准,二类区域工作日(7:30-20:00)首半小时收费1.8元,三小时内收费3.6元/半小时,三小时后收费6元/半小时;非工作日(10:00-20:00)首半小时收费0.9元,三小时内收费1.5元/半小时,三小时后收费2.5元/半小时。(详见下方通告)。
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动车驶入路边临时停车泊位10分钟内,应当启动缴费程序和确定拟停放时间。深圳市道交中心提醒广大车主自觉启动缴费程序,对于暂未实施收费的“宜停车”泊位在缴费操作时会出现“该泊位正在调试中,可免费停放”的提示语,车辆可以免费停放;对于已实施收费管理的路段,停放在泊位内未启动缴费程序的车辆及停放在泊位外的车辆,将视为违规停放。
届时,市民和车主可以使用“宜停车”APP、“宜停车”微信公众号、“宜停车”支付宝生活号、客服热线96001等启动停车缴费操作。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96001或登录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门户网站(www.szrtc.cn)查询。
■温馨提醒
使用“宜停车”泊位小窍门
●驶入路边临时停车泊位10分钟内及时启动缴费程序和确定拟停放时间
●缴费操作时出现“该泊位正在调试中,可免费停放”提示语,车辆方可以免费停放
●此外,对于已实施收费管理的路段,停放在泊位内未启动缴费程序的车辆及停放在泊位外的车辆,将视为违规停放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