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特区外5997个“宜停车”泊位4月1日起正式收费

读特记者 潘未末
2018-03-28 08:00
摘要

对于已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停放在泊位内未启动缴费程序的车辆及停放在泊位外的车辆,将视为违规停放。

深圳市交委27日发布通告,自4月1日起,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区部分街道办辖区内的“宜停车”泊位正式实施收费管理。首批5997个泊位绝大部分按二类区域标准收费。

去年7月,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行政区陆续启动了“宜停车”泊位建设,并选定了部分路段同步实施停车管理试点工作。今年1月至3月,为方便车主熟悉路边临时停车缴费操作流程,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区的“宜停车”泊位实施了“零收费体验模式”管理工作,车辆停放在“宜停车”泊位内,需启动停车缴费程序,但系统零扣费。对停放在泊位内且未启动停车缴费程序的车辆,予以取证并张贴温馨提示。

据介绍,今年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行政区计划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约1.5万个。其中,纳入首批收费管理的泊位共有5997个,主要包括宝安区的新安、西乡街道48条路段3126个泊位;龙岗区的龙城、坂田街道26条路段1639个泊位;龙华区的观湖、龙华、大浪、民治街道29条路段1232个泊位。除上述街道路段外,其余“宜停车”泊位暂不实施收费管理,其纳入收费管理的时间另行通告。

据悉,该首批泊位绝大部分按二类区域标准收费,即工作日首半小时1.8元,0.5-3小时每半小时3.6元,3小时后每半小时6元。非工作日首半小时0.9元,0.5-3小时每半小时1.5元,3小时后每半小时2.5元。只有宝安区宝民二路的泊位中,宝田二路至西乡大道段的泊位按三类区域标准收费。


深圳市路边临时停车泊位使用费收费标准

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动车驶入路边临时停车泊位10分钟内,应当启动缴费程序和确定拟停放时间。市交委提醒广大车主自觉启动缴费程序,对于暂未实施收费的“宜停车”泊位在缴费操作时会出现“该泊位正在调试中,可免费停放”的提示语,车辆可以免费停放;对于已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停放在泊位内未启动缴费程序的车辆及停放在泊位外的车辆,将视为违规停放。

市民和车主可以使用“宜停车”APP、“宜停车”微信公众号、“宜停车”支付宝生活号、客服热线96001启动停车缴费操作。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96001或登录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门户网站(www.szrtc.cn)查询。

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记者 潘未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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