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发布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18-03-21 17:31
摘要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1日发布了三宗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1日发布了三宗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检察院表示,犯罪嫌疑人许联伟、陈玉明、车园园、姜华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已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李传鸿、郭建平、邓珊珊、李梅涉嫌集资诈骗,嫌疑人刘训进、冯礼叔涉嫌洗钱一案,已于2018年3月16日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杨丹、黄淑琴、刘先红、简艺娟、傅燕兰、郑雨晴、李惠华、李阿娥、吴建花、陈小端、王金花涉嫌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已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上述案件被害人人数众多,经该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通知。现告知上述案件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该院联系。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