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微信号,深圳一公司老板和离职员工闹上法庭!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2021-01-22 16:44
摘要

阿华却辩称,微信实名认证及绑定身份证和手机号主体为阿明,原手机已解绑,且腾讯规则说明,微信认证后归认证主体所有

本用于公司办公使用的微信号,却被离职员工用自己的身份实名认证私自占用,联系不上客户咋办?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宗微信号使用权归属纠纷案件,判决被告立即停用微信号、解除实名认证,并配合原告完成实名认证信息更正为原告。

2019年3月11日,阿华入职阿明开办的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任礼品销售业务员。因工作需要,阿明在公司微信号添加客户并交由阿华使用。阿华离职之后,理应停止使用公司微信号并将交还阿明,但阿华却私自占有。阿明数次索要不成后将阿华告上法庭。腾讯公司出具的《调查函回函》显示,该微信号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6日,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是阿明的。2020年9月5日,该微信号变更后被实名认证到阿华名下。

阿华却辩称,微信实名认证及绑定身份证和手机号主体为阿明,原手机已解绑,且腾讯规则说明,微信认证后归认证主体所有。阿华还表示,他入职半年后,老婆难产住院,胎儿在保温箱抢救,他请陪产假耽误业绩引起公司不满。据介绍,阿华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16671.47元,阿华便以占有微信号的方式索要工资。

龙岗法院认为,该微信号使用权属阿明所有,阿华的行为侵犯了阿明合法使用涉案微信号的权益。此外,原告拖欠被告工资,不属于该案审理范围,不予处理。

编辑 王子烨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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