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龙岗区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吸引大批“金凤凰”扎根龙岗安家创业,龙岗区首批次“深龙英才”租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于3月2日启动。
据了解,此次“深龙英才”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服务于龙岗区企事业单位且纳入《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中的A、B、C类人才(以下简称“深龙英才”),并同时符合“申请人是杰出人才,本人家庭(已婚的包含配偶)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是其他类“深龙英才”,本人家庭(已婚的包含配偶,有子女的包含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条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深龙英才”,用人单位请于2018年3月2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受理至4:00)期间,向区住房保障部门业务受理窗口(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业务办理中心)递交相关资料。龙岗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照日常受理、集中审核原则,每半年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房补贴,补贴起算时点为“深龙英才”任期当月。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提醒各申请人,请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zjj/)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记者了解到,“深龙英才”租房补贴杰出人才10000元/月、其他A类人才5000元/月、B类人才4000元/月、C类人才3000元/月。已领取深圳市新引进入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应当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满1年后申请“深龙英才”安居保障。
龙岗区此次开展“深龙英才”租房补贴申请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政策、为凤筑巢的重要措施。深龙英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深龙英才”租住人才住房的,任期开始当月至租赁合同起算前一个月期间,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给予核发租房补贴。接下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根据可供房源情况继续推进“深龙英才”住房配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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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优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未拥有商品住房:指在申请受理之日在深圳市未拥有商品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商品住房。
编辑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