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前妻三年打了四场官司,这家人的事儿太难办了!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张建国
2021-01-08 10:07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千言感谢信,当事人陈女士向案件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表示由衷的感谢,言辞恳切,洋溢着浓厚的司法获得感。陈女士在信中写道:“感谢刘吉明法官、樊亚文助理提供耐心、高效的司法服务,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院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解决矛盾纠纷的宗旨,感谢龙岗法院为我提供了具备良好素养的优秀法官。”

这是一起婚姻家事纠纷。原告陈女士与被告孙某于2015年1月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子女。二人2017年12月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儿子由男方抚养,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抚养费1万元;男方另外补偿女方200万元,每年支付不低于20万,第四年付清。自2018年开始,因男方未及时支付抚养费和补偿,女方两次起诉男方,法院判决男方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和第一年的补偿20万元。男方作为婚生子的法定代理人,也起诉要求女方支付儿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为此纠纷,男女双方已先后在龙岗法院和宝安法院打了三次官司,其中两宗案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男方因无力支付相应款项,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而第三宗案件尚处于二审审理阶段。双方纠纷越来越复杂,互不相让,甚至到了人身威胁的程度,两个人都深陷其中,身心俱疲。

2020年7月,女方再次起诉男方,要求男方支付第二年的20万元补偿,这是双方第四宗诉讼案件。龙岗法院大鹏法庭法官刘吉明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双方因情感受伤,互不信任,多种矛盾交织纠缠,积怨越来越深,双方无法互谅互让,如果不能把所有的问题一次性全部解决,往后旧的纠纷还会衍生新的纠纷,接二连三、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双方都将难以重新开始正常生活。为此,刘法官决心加大调解力度,不仅要调解解决自己所承办的案件,还要力争对已经判决的三宗案件,在尊重判决结果的基础上,就执行问题一并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刘法官一边耐心倾听双方意见,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主持双方几年来第一次冷静地坐下来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一些误解得到消除;另一方面,刘法官尽可能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使双方对法律的理解越来越清晰,修正了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求,都愿意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刘法官引导双方努力打开心结,化解对抗情绪,在双方情绪失控甚至发生争吵时,及时稳定双方情绪,引导双方回归理性,在调解陷入僵局、难以继续时,又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双方的差距逐步缩小。这场调解工作从上午10时开始一直持续到中午1时,法官的专业和耐心终于打动了二人,男女双方超越了多年的爱恨瓜葛,对几年来的矛盾达成了一揽子调解方案,就一审判决的前三宗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就第四宗案件,由男方向女方按月支付固定金额的款项。

最终,这次调解不仅解决了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同时对进入执行程序的两宗案件,女方撤回强制执行申请,而对正在深圳中院二审的案件,男方也撤回了上诉。尤其重要的是,该案的调解一并彻底解决了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双方将不会再没完没了地打官司了。

案件调解后,当事人陈女士在给法院的感谢信中表示:“当我走出法庭时,整个人如释重负,这几年压在心里的石头一下子释放出来。对于这样的结果,我感到意外,也感到惊喜,我与被告之间的各种分歧竟能一次性化解了,并且双方对结果都表示满意,我与被告之间僵化的关系也得到了缓和。这一结局,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在此,衷心感谢刘吉明法官、樊亚文助理的帮助和调解,衷心地感谢龙岗区人民法院!”

见习编辑 连博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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