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深圳警方在大鹏新区一施工工地集中销毁查缴的非法烟花爆竹。
春节即将到来,深圳市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严禁在深圳特区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
据介绍,深圳警方将与安监、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查禁和打击,全力保障公共安全,提升环境质量。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110,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编辑 桂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