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后不堪追捕压力,这位嫌疑人主动自首了

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
2018-02-01 18:56
摘要

案件发生在2017年的8月份,受害人杨先生前来新湖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手机丢失后,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被取走7万余元,需要警方处理。

嫌疑人之一(居中)

1月28日晚上20时许,一名男子来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新湖派出所,在门口踌躇徘徊一阵后,鼓起勇气走到了派出所的报警前台。经民警询问得知,前来派出所的男子正是派出所正在侦办的信用卡诈骗案的嫌疑人。

案件发生在2017年的8月份,受害人杨先生前来新湖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手机丢失后,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被取走7万余元,需要警方处理。

新湖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跟进侦查。专案组发现,杨先生卡内的余额全部是通过杨先生本人自己的微信支付的,并未转给第三方账户。通过视频的辨认,民警发现进行支付的人并非杨先生本人,杨先生也并不认识视频中的男子。随后,民警通过摸排走访及视频研判,逐步锁定了嫌疑男子的活动区域。

2018年1月28日,侦查工作还在继续,但嫌疑人黄某竟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嫌疑人黄某(左三)

经审讯,黄某(男,38岁)对实施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黄某交代,杨先生的手机是自己的朋友陈某(男,35岁)捡到的。陈某捡到手机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绑定银行卡内的9200元转到杨先生的微信钱包, 没想到很顺利便转账成功。之后陈某将此事告诉了自己。

“天降横财”令黄某心生贪念,他拿着杨先生的手机,通过话费充值、消费套现等各种套现手段,将杨先生绑定的银行卡内的资金套取一空,随后将4500元给了朋友陈某,剩余的7万余元则“落入”了自己的口袋,并将手机随手扔向了路边的荒草中。

令黄某惊恐的是,自己生活周边出现警力的频率越来越频繁,好几次他都偷偷躲过了民警的盘查和询问,而所套取的“巨款”也被他挥霍一空。自觉难逃法网的黄某选择了来派出所自首。

之后,民警根据黄某提供的线索,于1月29日下午成功将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陈某交代,手机是自己捡到的,转账操作的密码也是自己告诉黄某的。自己对黄某套取银行卡内存款的行为心知肚明,不过自己比较害怕,只拿了黄某给的4500元。

嫌疑人陈某(左三)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陈某均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手机中绑定银行卡一定要设置有一定复杂度的支付密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市民捡到手机后,不要进行转账相关的操作,以免触碰法律受到法律的严惩。

见习编辑 周梦璇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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