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你喝酒不开车你就是不听!这回要在铁窗里过春节了

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8-01-30 16:38
摘要

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拘役1-6个月。现在被抓进去的你,就算最后只判1个月拘役,出来后已经是2月末了。你的家人,将度过一个没有你的春节。

春节将至,聚会多了起来,喝酒不开车很多人都知道,可是喝了酒之后,“你”就不是“你了”,你壮着胆子握上方向盘,一只脚便已经迈进了监仓。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拘役1-6个月。现在被抓进去的你,就算最后只判1个月拘役,出来后已经是2月末了。你的家人,将度过一个没有你的春节。

后悔?

1月28日0时20分许,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华大队民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肇事驾驶员李某涉嫌醉驾,李某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检测,民警将其带至医院强制抽血检测结果为157.19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

经查,李某在晚22时30分左右,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期间喝了一些白酒,至凌晨0时许才结束饭局。李某从饭店出来开车行驶至留仙大道转致远中路辅道时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更是没有缓过神来,李某一直待在车里不敢下车,直到交警到达现场将其抓获。在问及为什么不配合呼气酒精检测时,李某坦言即将过年,自己想争取宽大处理,希望交警能够给自己一次机会,殊不知只因侥幸心理却酿大祸,悔已晚矣。

想跑?

1月27日凌晨,龙岗坂雪岗大道万科城段,一辆小车撞烂隔离护栏,冲向对向车道一辆巡逻警车前,车头面目全非。司机聂某企图逃跑时被抓,血检酒精含量为208.1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聂某称,头一晚老乡过生日时自己喝了四、五支瓶装啤酒,驾车回家途中头脑发晕,车辆失控。

假证?

1月27日凌晨2时40分许,龙华交警在观澜大和路环观南路路口设点查车时,发现小车驾驶员张某有危险驾驶嫌疑,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30mg/100ml,血检值为145.42 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

经张某供诉,11月26日晚23时许,张某与两个朋友在龙华区建设路附近一家KTV唱歌时喝了3两多洋酒,至次日凌晨2时许,因为嫌代驾服务费太贵,张某便冒险独自驾车回家,行驶至观澜大和路环观南路路口被交警查获。据调查,他曾在2016年9月3日因酒驾被抓获,呼气酒精值为48 mg/100ml,驾驶证被暂扣半年,至今一直未到期依法得到驾驶证,为了便于在交警查证时能蒙混过关,他在罗湖区泥岗天桥附近花50元人民币买了一本假证,其本人并没有卖假证人员联系方式。

关于醉驾的知识点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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