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在建设海洋强省中,应举全省之力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省政协委员谭刚2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为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2017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首次提出:“构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枢纽和对外开放门户,推进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2017年年底,广东省政府联合国家海洋局印发《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广州、深圳建设成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将珠海、汕头、湛江建设成为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打造一批海洋特色小镇和特色渔村,初步建成蓝色优质生活圈”。
“显然,无论是从国家海洋规划还是从广东省海洋规划来看,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已经成为国家海洋强国建设的战略性举措。”谭刚说,鉴于国家海洋规划已明确提出把深圳建设成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同时广东也明确提出海洋强省建设目标,加之深圳在综合城市竞争力以及海洋相关领域已具备较强实力,因此举全省之力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正当其时。
谭刚认为,应重点支持深圳抢占世界海洋经济发展和全球航运服务制高点,加快海洋高端要素和海洋产业的集聚,开发海洋高科技核心技术、尖端技术和产品,力争在海洋信息、金融、供应链管理控制上形成优势和话语权。同时,还应突出发挥深圳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及海洋相关领域发展特点,重点在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拓展提升海洋服务业、调整优化海洋传统产业上着力,力争为国家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经济合作发展、海洋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经验。
对于深圳如何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谭刚认为应立足于新发展理念:一是将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作为首要衡量标准,为国家海洋强国建设培育海洋经济根基;二是将科技创新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加突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三是以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为目标指引,突出体现海洋经济提质增效的战略导向;四是以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海洋经济的发展目的,更加突出社会民生,让海洋经济发展成果与全体人民共享;五是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更加突出强化生态环境的约束机制。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