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电池即将迎来“报废潮”,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反噬新能源汽车产业带来的生态红利,甚至导致严重的生态灾难。在深省人大代表张弦的此番提醒,发人深省。
近年来,在能源和环保的双重压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呈现“爆发式”增长。在“中国制造2025”计划中,新能源汽车被确定为政府将全力支持的十大领域之一。据统计,2017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接近80万辆,同比增长超过五成,并且未来几年内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报废动力电池的污染威胁也如影随形。废旧动力电池若在回收、拆解、处理过程中操作不当,可能带来起火爆炸、重金属污染、有机物废气排放等多种问题。同时,动力电池是一种耗材,平均寿命一般只有五六年,报废周期短。根据行业预测,至2020年,全国废旧电池报废量将达到25万吨左右。而广东是新能源汽车大省,面对动力电池“报废潮”,我们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虽然废旧动力电池利用得当可以“变废为宝”,并且潜在污染威胁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头上,但是目前实际的回收利用情况却不容乐观,回收成本居高不下、经济利益难以实现,无害化处理技术及梯次利用技术远未成熟,缺少强制回收标准与合理奖惩机制。
为避免新能源汽车沦为新污染源,必须把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循环利用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不可或缺的一环,让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对于广东来说,如何具体落实?政府和市场“两只手”需同时发力:设立省级层面的专门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全省回收利用工作;把回收利用纳入产业规划布局,实行废旧动力电池集中处理;在行业准入和监管上下功夫,对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进行清理规范;建立统一的动力电池产品编码标准,建立可全程监控的良性回收体系;设立专业研究机构,重点进行再利用、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注重激励导向,加强对废旧电池处理利用企业的补贴……产业“前后两端”齐头并进,技术、标准、监管、机制汇成合力,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才不会“掉链子”。
新能源汽车本是为环保而生的,我们绝不能让它因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不当而背上污名,也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
编辑 陈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