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市民不敢用不会用, “救命神器”AED成摆设?

读特记者 盛佳婉
2018-01-19 08:32
摘要

政协委员王树佳建议,普及公众急救知识,尽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2017年11月14日,深圳机场一位36岁乘客心脏骤停,心肺复苏+AED除颤将其救活;2017年1月22日,深圳东站一位45岁乘客心脏骤停,同样是心肺复苏+AED除颤将其救活。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被称为抢救心源性猝死患者的“救命神器”。去年两会上,多名人大代表联合呼吁:在公共场所配置AED。该呼吁受到医疗卫生主管部门重视,市卫计委表示将在全市公共场所陆续投放AED设备。目前,深圳机场、深圳东站等地已配置了AED设备。然而,AED设备投放后,却又面临着市民既“不会用”也“不敢用”的囧境。政协委员王树佳建议,普及公众急救知识,尽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市民声音

2015年起,心内科医生吴建便开始在全市推广公共场所AED项目,他告诉记者,AED因操作简便,被称为“傻瓜机”。“其实只要看过一遍就会用,甚至不需要正式培训,但现在的问题是,大家根本不认识AED。”吴建表示。

“AED项目推广是一个配套工程,在投入AED的基础上,必须做两件事,一是进行AED普及讲座,提高市民的认知度,二是进行急救资格培训,增加急救人员的数量。新加坡每5个人中,就有1个急救员,这样就能保证发生意外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此外,还需要绘制AED地图,哪里有AED,大家一目了然。”吴建说。

记者调查

在梅林一村,记者体验了“救命神器”AED设备。全程操作均有语音提示,即使非专业人士,也能完成急救。打开包装,启动AED;按照语音提示,连接电极片;AED开始自动分析心律,并伴随着语音提示:“不要接触患者,正在分析患者心律。”根据分析的结果,有建议电击和不建议电击两种情况。如果是建议电击的话,按下电击按钮,电击完成,立即从胸外按压开始心肺复苏。

记者了解到,这两年,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社会组织,都在大力推动AED项目在公共场所落地。2015年初,吴建发起成立深圳市星火心肺复苏急救知识推广协会,陆续推动AED项目进入33个社区;2016年11月起,深圳机场于全市率先配置了AED,并陆续增加至85台;2017年,市卫计委表示将在全市公共场所投入500台AED设备。记者了解到,目前这500台AED设备正在陆续安装,预计3个月内全部装完。按照市卫计委的规划,我市将在10年内达到每10万人口配备100台AED的国际先进水平。

AED设备逐渐增多,然而市民急救普及工作仍任重道远。在皇岗口岸地铁站内,记者随机询问了10位乘客,均表示不知道什么是AED。

委员声音

王树佳指出,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年猝死人数高达180万,而心脏骤停的抢救成功率不到1%。与之相比,国外成功率达30%以上,这与发达国家在公众场合广泛配备AED,可第一时间施救有关。该机器一次除颤成功率高达94%。

“目前,AED在我市面临着市民既‘不会用’也‘不敢用’的囧境,导致资源浪费,难以发挥效用。一方面,缺乏急救知识的市民遇到病人倒地,难以确认是突发心脏病还是低血糖导致晕厥等其他病因,无法判定是否需要使用AED;另一方面,市民担心因使用AED施救,出现问题反被讹诈,卷入民事纠纷,不敢使用。”王树佳说。

王树佳建议,第一普及公众急救知识。“据急救医生介绍,通过轻拍或呼唤病人,确定其有无意识、观察胸廓判断是否有呼吸,就可以判断病人是否心跳骤停。可通过开展社区培训、媒体宣传、在AED机器上张贴提示等方式向市民普及心跳骤停急救知识,让市民熟知适用AED的急救情况。”

第二,尽快推动救助免责。《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草案)》明确了社会急救的程序和免责情形。按照免责为一般原则、不免责是例外情形,患者实施善意的、无偿的、合乎常理的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其责任予以免除。应尽快推动草案实施,并向市民广泛告知,让市民可放心施救。

部门回应

市急救中心主任周强告诉记者,针对AED项目落实,市急救中心有一系列的配套方案。首先,持续推动AED设备在深圳公共场所落地。按照规划,2018年全市将新增1000台AED设备,十年内达到每10万人口配备100台AED的国际先进水平。其次,实现对AED设备的智能化管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AED地图。市急救中心APP、微信城市服务上均可以查询到全市AED设备放置地点。再次,加强AED普及培训及宣传工作。每配置一台AED,至少完成6个人的培训,以保证AED设备附近的人“敢用”、“会用”AED设备。此外,通过短视频、新闻报道等多种方式提高市民对AED的认知度等。

针对社会急救的程序和免责情形,周强表示,为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出台,近年市急救中心多次组织专家编写、修改条文,配合科教文卫委、市法制办、市卫计委组织医疗专家到深圳各区、各级医院进行实地调研。现该急救条例已于2017年10月17日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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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救命神器” 为垂危生命续航

几天前,笔者的一位同事在户外运动时因为心脏骤停不幸离开了人世。如果当时有“救命神器”AED(自动体外除颤仪)且有懂急救技能的人在旁,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今年两会上,关于AED的话题再一次引起广泛关注。

去年两会,在多名人大代表的联合呼吁下,深圳在机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陆续投放了AED。按相关规划,深圳将在10年内达到每10万人口配备100台AED的国际先进水平。然而,这款“救命神器”投放后,却又面临着市民既“不会用”也“不敢用”的囧境。

普及“救命神器”在危急时刻可以救人性命,有利于补齐城市急救短板,也展现着一座城市的人文关怀与温度。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年猝死人数高达180万,相当于每分钟超过3人猝死,而心脏骤停的抢救成功率却不到1%。国外的抢救成功率则达30%以上,这与发达国家在公众场所合理配备AED,可第一时间施救有关。

普及“救命神器”是第一步,更关键的是有了设备之后,如何使用的问题。市民“不会用”的原因在于公众急救知识普及不够,遇到突发状况无法临危上阵,除了等待专业人士前来救援,只能干着急。因此,开展急救教育,普及救护知识,提高公民自救互救能力势在必行。可以先期在设备投放地进行人员普及。比如,让机场、地铁站等配有AED的场所工作人员先掌握这项急救技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发挥作用,减弱“旁观者效应”。当然,公众也要走出“AED只限专业人士使用”这一误区。可以考虑通过在机场、地铁、公园屏幕播放“操作指南短视频”的形式提高公众对AED的认知度。

“不会用”可以学,“不敢用”就得在相关免责制度上想办法。不敢用AED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担心使用AED施救,出现问题反被讹诈,卷入民事纠纷。这就需要给施救者吃上一颗法制“定心丸”,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施救免责情形,让市民放心施救。据悉,《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草案)》正在加紧审议中,期待该条例能早日出台,给施救者“撑腰”。

编辑 桂桐

(作者:读特记者 盛佳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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