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年度内,有求职或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创业准备且符合3类条件之一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快来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8届深圳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在毕业年度内(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求职或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创业准备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指家庭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或零就业家庭证明的毕业生);
(二)残疾高校毕业生;
(三)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本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sz12333.gov.cn/ggjyfw/)网上申报系统提出补贴预申请及上传相关材料,预申请成功后于3月31日前向所在高校提交申请材料。各高校受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后,应当于4月底前完成初核,并于5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深圳人才园。
编辑 赵偲容